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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政策性欠税一笔勾销 东北企业欲打翻身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00:31 证券日报
十年政策性欠税 今朝“一笔勾销” 东北企业欲打翻身仗 □ 实习记者 朱宝琛 继2004年国务院批准在黑龙江省、辽宁省和大连市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调整资源税税额标准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截至该通知下发之日尚未清缴入库且符合该通知规定的欠税予以豁免,这是国家再次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而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有分析人士表示,东北三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在计划经济时期,很多企业都是高奉献、低积累,再加上这些年一直进行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多种原因使企业形成了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国家出台此项政策,相当于财政间接向这些有政策性欠税的企业注入了资本金,是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一项重大优惠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豁免范围内的并不局限于大型国有企业,凡符合规定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其他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单位的历史欠税均可豁免。 有专业人士认为,这对推动和鼓励外商加大对东北老工业区的继续投资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豁免的欠税不仅包括了企业的各种公商营业税,而且特别对农林方面的欠税也将给予豁免,这对作为我国重要粮食基地的东北地区来说更加具有实际效力。 长春一汽,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可以享受此次优惠政策。公司财务控制部有关人士表示,这项政策对企业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豁免企业债务,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以轻装上阵。 而另一家东北地区大型企业鞍钢股份,也同样成为这次豁免的受益者。据悉,由于历史等原因,鞍钢股份在1998年前的政策性欠税款约为2亿元,但相对于其前三季度就已达到的50多亿净利润,这笔“外来之财”或许不会对公司产生本质影响。 记者致电鞍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表示,《通知》主要是针对东三省的那些十余年前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政策性欠税,而非指向那些经营不善的“包袱企业”。这些企业或者已经破产,或者面临着破产。而鞍钢股份作为纳税大户,既没面临着破产,也没有出现亏损,因此通知的出台,对公司发展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对公司的股票亦不会有大的影响。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真正能够对公司产生影响的,是整体工艺系统的创新和升级、管理体制的改革等一系列内生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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