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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企业开始代员工申报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 07:37 晶报

  有企业开始代员工申报个税

  在深申报个税者已出现香港居民及外籍人士

  晶报讯 (记者 康岩慧 通讯员 张尔翠) 记者从福田区地税局获悉,昨日不仅有两名个人前往福田区地税局进行了个税申报,同时还有两家企业代其员工进行了个税申报。这是个人所得税申报实施以来,我市税务部门首次迎来单位代个人进行的个税申报。

  据福田区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昨日进行个税申报的两家企业中,一家企业为18名员工代为个税申报,另一家企业为2名员工代为个税申报。昨日进行个税申报人士不仅包括深圳市居民,也包括了10名香港居民、6名外籍人士。据了解,在目前个税申报表中,填写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3个项目。随后,记者又分别致电蛇口地税、宝安地税等分局,均未得到有个税申报消息。

  对于外籍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福田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称,根据税法,外籍人员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都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必须在中国境内申报纳税。对部分外籍纳税人在中国几地工作如何确定纳税地点来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在几地工作或提供劳务的临时来华人员,应以税法所规定的申报纳税的日期为准,在某一地达到申报纳税的日期,即在该地申报纳税。但准予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固定在一地申报纳税;同时,对于在华企业或办事处机构发放工资、薪金的外籍纳税人,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集中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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