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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知识产权举报中心成查办案枢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 10:01 国际商报

  在线国际商报讯 1月4日,商务部通报,截至2006年11月底,50个“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运行良好。共接收举报、投诉1014件,转交执法部门657件,已经办结286件。执法部门根据“中心”转交的线索查处了一批大案。

  2007年,商务部将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拓展“中心”功能,为社会公众和权利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扩大对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的服务范围,着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要求,在全国50个城市建立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称“中心”)。商务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将其确定为2006年十三项重点工作之一,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具体实施。建立“中心”的主要目的是搭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信息化工作平台,通过建立完整的举报投诉接收、转交、办理、跟踪、反馈、汇总等工作程序,形成全国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组织动员社会资源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中心”作用已初步显现。成为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渠道。当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现象时,积极举报投诉,并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献计献策。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截至2006年11月底,50个“中心”共解答社会公众和企业咨询24221件。很多地方“中心”还主动“走出去”提供服务,山东“中心”在全省范围内选择50户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建立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北京、湖北等地“中心”积极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推动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成为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查办案件的枢纽。“中心”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搭建了与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举报投诉接收、及时转交、依法办理、跟踪督促、办结反馈和情况汇总等工作程序,有力地推动跨地区、跨部门案件的查办。成为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中心”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向美国、欧盟知识产权官员、商会协会和外商投资企业介绍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制度和成效。美、英、日、韩、德等国家的政府官员、商协会以及外资企业先后走访了广东、北京等7个省市的“中心”。

姚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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