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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鞋类质量检测显示受检国际品牌八成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10:2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姚芃 通讯员沈雁 2006年12月29日,浙江省工商局在杭州市郊某垃圾处理中心集中销毁了一批伪劣商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被当场烧毁的有几百双产自西班牙、意大利等国的质量不合格进口名牌皮鞋。据悉,这些皮鞋是前不久浙江省工商局在一次质量监测抽检过程中发现的。

  相关信息表明,就在欧盟各国对中国出口皮鞋展开反倾销调查、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之时,西班牙、意大利、罗马尼亚、斯洛伐克等国家的皮鞋品牌其实也在大举进入中国市场,这些进口皮鞋的价格一般高于国产皮鞋3至10倍以上,每双在1500元至4000元左右。然而,从浙江省工商局最近对该省市场进口鞋的监测结果来看,被抽样的46个批次的进口皮鞋、旅游鞋商品中,11批次合格,35批次不合格,批次合格率仅为23.91%。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抽检的皮鞋中出现问题的不合格项目主要表现在产品标识、感官质量、勾心抗弯刚度和帮底剥离强度四个方面。

  其中,安全指标不合格,会造成皮鞋的变形,穿着不稳定,严重时则会造成消费者穿着时摔倒、崴脚等人身伤害;一部分进口品牌皮鞋帮底剥离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据抽检人员解释,帮底剥离强度是表征鞋帮与外底粘合牢度的重要指标,帮底剥离强度不合格的皮鞋在穿着过程中极易出现开口和裂胶等问题;产品的标识是产品质量的组成部分之一,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质量主要是依赖于生产厂家在产品上的标识。但检测发现进口鞋类的产品标识,让消费者看不懂,没有标注中国鞋号,产品包装上没有标注国内经销商的名称及地址。

  根据本次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工商局发文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内进口皮鞋商品的专项检查。各地在检查中如发现与不合格商品同一规格、型号、批次的商品,将按照有关办案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对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将采取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售出商品等措施,并依法对经销单位予以处罚;对标识标注不合格的商品,则依法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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