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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土地调控力度 收紧土地闸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09:26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程瑞华

  国土资源部日前明确了2007年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的六大重点,一是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二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三是更加注重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四是严格控制低价出让工业用地;五是继续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应管理;六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收益。结合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国家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措施,不难看出,加大土地调控力度,进一步收紧土地“闸门”,仍是当务之急。

  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是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

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对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在部署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同时,还作出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与实施,使我国的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也必须看到,土地管理和调控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张、土地利用粗放、用地结构不够合理;一些地方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竞相低价出让工业用地;有的地方政府违规分拆批地、越权批地,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严重。

国土资源部去年对16个城市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数的近60%,面积占近50%,个别地方甚至高达90%。从2006年初步摸底情况看,这一势头还在上升。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国家长远发展。

  加大土地调控力度,进一步收紧土地“闸门”,既是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失控状况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迫切要求。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新的一年土地政策最大亮点之一,就是控制总量,调整土地供应结构。

  从土地供应方面看,长期以来,新增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成本过低,是各地耕地减少过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张的重要经济动因。新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后,中国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通知》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新政着重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和调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以往政策相比,改革的力度比较大,内容更加具体、务实,相关措施更有针对性。

  在供地模式改革上,今年全国用地工作要推行"集约节约"。去年9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被认为是中央为着重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和调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出台的一项土地调控新政。与以往政策相比,这次改革力度更大、内容更具体、措施更具针对性。我国目前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口多、资源人均占有量少的国情不会改变,非再生性资源储量和可用量不断减少的趋势不会改变,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大的状况不会改变,因此,在土地管理问题上,要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对土地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

  为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冲动,国土资源部要求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反映土地稀缺原则,加大土地取得成本"。地方政府要按国土资源的实际使用面积,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实际用地超出审批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由

财政部门抵扣。应当说,土地调控新政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方面的责任,对土地管理和调控中的"以租代征"等新的突出问题给予充分关注,并从根源入手调整了分配机制以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同时突出强调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毋庸置疑,加大土地调控力度,进一步收紧土地"闸门",从当前看,可以防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增长速度过快,避免经济增长水平大起大落;从长远看,能够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随着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今年还将是考验地方政府政绩的关键一年,土地新政仅仅是一个开始,关键在执行。不久前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经济工作中"落实"二字的重要性。今后,能否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决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将是土地调控政策实现其积极作用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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