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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5万元 《长恨歌》编剧告制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08:40 每日经济新闻
  根据王安忆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长恨歌》去年4月在沪播出后,成为一大收视热点。然而,该剧的编剧之一赵耀民与制作方上海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却接连打起了署名权官司。昨天上午,赵耀民因同名音像制品的署名问题,将上海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和另两家广东的音像制品商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或变更署名方式、赔礼道歉、赔偿5万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
 
  2003年,经小说作者王安忆同意,原告赵耀民和蒋丽萍在小说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创作并公开发表了同名电视剧剧本。赵耀民只写了主人公王琦瑶年轻部分的戏就离开剧组,其余部分则由蒋丽萍完成。昨天在法庭上,赵耀民诉称,电视剧《长恨歌》音像制品封面包装盒等处均注明“编剧:蒋丽萍(执笔)赵耀民”。赵耀民认为,排名的先后顺序按两人写作量多少来算并无争议,但“执笔”极易使观众造成错觉,认为赵耀民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仅承担了辅助性工作。此外,该片的DVD宣传片的片尾仅标注“编剧:蒋丽萍(执笔)”,为此他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或变更署名方式、赔礼道歉、赔偿5万元。记者昨天致电上海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方便对此发表任何看法。
 
  据记者了解,赵耀民与海润公司的署名权纠纷还不止这一起,去年赵耀民就因为同名电视小说的署名问题将海润公司告上法庭,因为书上仅标明原著王安忆和编剧蒋丽萍,未对赵耀民进行署名。赵耀民为此将海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令海润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经销商大众书局美罗店停止并不得销售涉案图书。目前,这起案件也在审理之中。
林莉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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