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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赔钱不道歉 美西北航空烫伤乘客案终审判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08:40 每日经济新闻
被热水烫伤的乘客杨女士状告美国西北航空公司一案,近日在上海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由于《华沙公约》确定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的是限制赔偿责任,法院故驳回杨女士要求航空公司道歉的诉讼请求,只支持其要求西北航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美元的诉讼请求。
1999年8月4日,杨女士乘坐美国西北航空公司从夏威夷至上海的航班。飞机起飞后不久,服务小姐应杨女士要求为其送上一杯热开水,并放在杨座位前的托盘中,不料在服务小姐转身离去时,水杯翻倒,热水顺势泼洒在杨女士身上。由于航班上缺乏治疗烫伤的急救药品,机长只能向杨提供阿司匹林片剂以应付疗伤。
此后飞机中途停经日本东京机场,杨女士在西北航空人员的陪同下赴机场诊所,结果却未得到医治。回到上海,杨女士的伤被诊断为深二度烫伤。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杨被热水烫伤,非乘务人员的故意行为所致。意外发生后,机组人员在现有条件下对其进行照料,因此杨以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而要求赔礼道歉的理由不充分。此外,就杨女士所述在日本东京机场遭航空公司人员“弃之不顾”而未能得到治疗的说法,因其在一、二审中均没有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吴艳燕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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