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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取消1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 11:58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2月31日电(记者 陈冀) 从200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将取消11项省定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计划生育服务证费、广东省职工劳动手册费等一些与市民关系密切的收费项目。 此次取消的1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费、广东省职工劳动手册费、计划生育服务证费、广东省统计单位登记证费、国家公务员任命书文本费、新盐田开发建设补偿费、食品企业开业卫生审查费、劳动安全卫生合格证费、高校毕业生教育培养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缴费卡工本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费,涉及物价、劳动、计生、统计、人事、经贸、工商、教育、国资等多个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的通知》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再次清理和核对。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在2005年取消24项省定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又取消了11项省定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收费单位须到物价部门注销或更改《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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