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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和他的农协路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 07:08 经济观察报

  向前进/文

  2005年,31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博士后陈林看到了一个机会,让他可以改变博士的寂寞生活。他遇到了浙江省组织部的进京官员,那些人求贤若渴,要替本省引进人才。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把博士帽换成了浙江省瑞安市副市长的头衔。

  一年之后,人们看到报纸文章上这样介绍他:陈林,以投资银行思维推动公共部门资源重组的金融专家,致力于乡村建设的新一代知识分子,植根本土、博采众长、自成体系的青年学者,是中国少有的具有现代政治理念和实际运作能力的地方官员。

  他在瑞安到底做了什么?这是个难以用一句话加以概括的问题。有人说他做的事正如孟加拉的银行家尤努斯,也有人说他在瑞安搞起了农会,甚至卡特中心的执行主任哈德曼博士评价陈林是“温州的杰斐逊”。而他自己却对瑞安参加他发起的这一场新型农村合作运动的人们说“一个农协,各自表述”。简言之,大家尽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只要在他设计的这个各方协作的框架内各自发挥出作用就行。

  2006年10月,正当陈林在瑞安的农协搞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传来了孟加拉乡村银行家尤努斯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没有人比陈林更高兴听到这个消息,他觉得可以帮助更多人理解他现在的所作所为。

  作为一位学者,陈林与尤努斯具有同样的人文关怀和实践精神,走出书斋,走向田野。很多人只把孟加拉乡村银行当作一个金融机构,陈林提醒说,孟加拉乡村银行本来就是个面向农村和穷人的NGO。他在一篇论文中指出,农村金融问题与农民组织化是同一硬币的两面,因此不能就金融论金融,而要在大合作、综合合作、多层次合作的框架下考虑合作金融的定位与出路。

  在十九世纪的德国,曾经有一位名叫雷发森的年轻市长,陈林觉得自己和他有缘。因为他们两人年龄相仿,职位相近,志趣相投。正是雷发森创办了世界上第一个信用合作社。而来自中央金融单位、挂职瑞安副市长的陈林,在2006年主持创建了全国首家初具轮廓、初见成效的综合农协——瑞安农村合作协会,就其金融的侧面而言,瑞安农协被称为中国版的乡村银行。但是农协的功能和意义并不仅仅限于金融,而是要为三农问题提供一个系统解决方案,并为中国改革寻求新的内生动力。

  2001年,还是一位博士生的陈林,曾经在民政部和卡特中心主办的一个村民自治国际研讨会上发表论文,题为“作为非营利中介组织的农协模式初探”。别人多是就村民自治谈村民自治,而陈林则意识到,村民自治的诸多困扰,可能要在村民自治之外得到解决;农村治理的研究与实践,不能离开农村合作组织的规范与发展;合作社无关乎“集体所有制”范畴,更不应该是通常所认为的营利性“企业”;至于农村合作的模式,在欧美模式和日韩模式之间,基于中国同属东亚小农社会的国情,日韩模式尤其值得借鉴;但是,由于路径依赖,又不能回避信用社、供销社的现实存在,需要在现有组织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改造并落实农民的主体地位。

  当陈林来到瑞安,当地信用合作、供销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的发展、规范与改革都有了相当的基础,又都遇到一些瓶颈问题。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在瑞安交汇。而2006中央一号文件以及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也给了陈林莫大的鼓励和指引。陈林和他的事业伙伴们,逐步厘清了“三位一体服务三农,条块交融统筹城乡”的思路,通过一系列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在实践中勾画出中国现实体制下可能的农协路线图,而这几乎曾经被认为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作为金融专家的陈林,仿佛是以投资银行的思维在重组政府与社会资源,为公共部门改革探路。瑞安农协的操作路径非常注重实际,并非另起炉灶,或者推倒重来,而是充分调动现有供销联社、合作银行的积极性,引入有关涉农部门的支持,又把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进来,有效联合与整合了体制内外、多方面的资源。既要与现有体制无缝对接,又要蕴含着推陈出新的内在动力,对于中国体制有所了解的人都深知其中的艰巨复杂。

  瑞安改革,旨在关注弱势扶助三农,牵一发而动全身,并非陈林的一己之力可以促成,但他显然赢得了当地精英和受惠农民的支持。与宋亚平、仇和等这些近年来地方上涌现的个性官员有所不同的是,陈林并非“一把手”,而是一位副职,并且是挂职,还是一位“新手”。他一不掌握“官帽子”,二不掌握“钱袋子”,人地生疏,能够立足已属不易,要打开局面有所作为,需要展现的是另外一种政治风格。

  瑞安改革,一开始并未大刀阔斧,而是拾遗补缺;整个过程没有强迫命令,而是循循善诱;没有开膛破肚伤筋动骨,却正在改变着神经传导机制和思维认知模式。为了在涉农部门之间求同存异、循序渐进,陈林说出了“一个协会,各自表述”这句话。在改革的每一阶段,特别是启动阶段,需要平衡协调各方面、多层次的利益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化解各种阻力和摩擦,迂回曲折不断前进。从全过程来看,谋篇布局,起承转合,如行云流水。体制内外、学界、媒体的呼应和互动,恰到好处。

  在陈林身上,葆有传统士大夫那般经世济民的情怀,又具备现代知识分子的开阔视野,既有学者的坚守与执着,又不乏政治实践者所应有的妥协与包容。尽管有着复杂多变的角色和身不由己的无奈,但是总有一种理念支撑着他。那个理念就叫“学而优则仕”。仕者,贡献于国家和社会的人。

  幸运的是,陈林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了体制内高层的支持,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同。他提出过一份洋洋万言的《合作组织立法建议书》,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获得通过。12月22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瑞安召开全省现场会,推广瑞安农协“三位一体”的经验。

  瑞安及其所在的温州、浙江,最具活力的市场经济曾经在此孕育,而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瑞安农协所引发的效应也正在持续发酵。随后的配套改革跟进,以及县乡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特别是涉农部门的职能转变,将成为农协最终能否得以成功的关键。陈林的农协路线图,远远没有画上句号……

  从“三自一包”到“三位一体”

  经济观察报:请教一下“三位一体”的具体内涵。

  陈林:简言之,曾经的“三自一包”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三位一体”则要解决发展问题。

  在当前的资源与技术条件下,在小农生产领域,以“分”为主,包“产”到户,往往更有效率。但是千家万户的分散小农,要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特别是要在市场化进程中分享到应有的利益,就必须在金融、流通、科技等领域开展合作。分而后合,这是历史与逻辑的必然。

  新农村建设以农民为主体。但是单个、分散的农民无法成为有效主体,必须依靠合作组织。农村、农民问题不仅是农业问题,恐怕在农业之外,涉及整个农村金融、流通与科技体系的建设与整合,这都需要发展合作组织作为有效载体。

  2006年1月,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构想。从瑞安的经验来看,“三位一体”是各级各类合作事业的殊途同归。三位一体,既是三类合作组织的三位一体,也是三重合作功能的三位一体,又是三级合作体系的三位一体。瑞安农村合作协会致力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发展、规范与改革,加强三类合作组织的合作、联合与整合,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流通与科技体制改革,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使之兼具金融、流通、科技三重合作功能,贯穿县、乡、村三级合作体系,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合作化道路。

  “三自一包”赋予农民市场地位,但这种市场地位还是一盘散沙;“三位一体”则要进一步提升农民的市场地位,形成强大合力。 “三自一包”解决温饱问题,“三位一体”则是通过体制性重组,要让农民在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分享更多的实惠。

  经济观察报:“三位一体”的具体结构设计和操作路径是怎样的?

  陈林:瑞安农村各级各类合作社普遍加入农村合作协会(农协),并保持原有的法人地位。合作协会以合作社为基本会员,以联合社、专业团体如供销联社、合作银行、科技特派员协会等为核心会员。实行双重、多重会籍制度,合作社、联合社、专业团体的内部成员同时加入合作协会,外围农户也可直接加入作为联系会员。

  合作协会至少可以相当于一个合作社的行业协会,借以指导、规范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推动基层供销社开放重组融入合作协会,从根本上保障供销社的回归三农与回归合作制。在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并增资扩股后,原有社员作为农村合作银行的小额股东同时加入农村合作协会,并通过农协信用部维护其权益。农村合作银行转而依托农村合作协会、合作社大力开展信用评级、信用联保等活动,拓展营销网络,增强社区服务,既控制银行风险、又放大农村信用;农协又积极审慎地引导农户会员发展资金互助组织、担保互助组织、保险互助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努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银行”。

  农协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个松散型的邦联式合作体系,并将逐步向紧密型的联邦式合作体系演进。

  经济观察报:既然已经有了合作社,为什么还需要农村合作协会?

  陈林:从合作社到合作协会,是迈向大合作、综合合作、多层次合作的关键一步。在中国小农社会条件下,农户经营规模普遍偏小,专业化程度普遍偏低,在此基础上,纯粹的专业合作是难成气候的。现有众多合作社的综合化是个必然趋势,这已经为实践所证明。

  专业合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超越专业合作来解决。而综合合作一般要以社区为载体。农村地缘关系密切,社区内的合作更显得重要或容易。在中国现实条件下,发展合作经济,要充分利用社区这一组织资源,但又不能局限于社区合作,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超越社区的界限,要求在更广的范围内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没有各种专业合作的内容,社区合作固然是空中楼阁;没有社区合作的依托,各种专业合作也只能是无本之木。国际经验又表明,完整的农村合作既要包括社区合作,也要包括金融合作,缺乏金融合作就是无源之水。

  而基层合作的有效半径,基本上不能超出熟人社会。但有些地方和部门片面强调合作社的“带动”作用,追求人头越多越好,否则就不给政策支持,这让农民无所适从。合作社越大,反而越容易造成内部少数人控制,外围农民就越是没有参与热情,这又加剧了合作社向大户控制的龙头企业方向演变。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合作社的人员规模不能太大,但是业务量又要追求一定的规模经济,为了解决这对矛盾,无论专业合作和社区合作,都需要在基层横向联合的基础上发展纵向联合,这就是多层次合作。大合作必须通过多层次合作来体现。 经济观察报:从瑞安的经验来看,如何处理“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农协是不是有“官办”之嫌?

  陈林:“官员办”未必等于“官办”。

  瑞安农协的改革试验,是根据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在中共瑞安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这项工作不仅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还列入了市委的《重要工作责任制》。从这个角度来说,说“官办”也无不可。但从另一方面看,正如浙江省委周国富副书记的讲话指出,“瑞安农民的探索是伟大的,瑞安有关部门的探索也是伟大的,瑞安市委、市政府的战略眼光和主导有为的作用也是伟大的”。“这是个创新,这是个态势,但这个创新态势不是出自一个人,而是来自集体的,是我们整个党委、政府合力在探索,在创新,也是人民群众在创新”。这也就说明,瑞安的创新来自于“官”与“民”的共同推动,反映了政府与农村社会的共同需要。

  什么叫“官办”?这种符号化的表述,来自对中国现实体制的缺乏了解。我这样一个副职、特别又是挂职,在地方上不管官帽子和钱袋子,并没有多少人权、财权,主要依靠非正式权威而非行政职位开展工作。而这种非正式权威,来自我个人因素以及“清华博士后”这样的背景,可能还更多一些。我在瑞安,充其量是个具有副市长头衔的志愿者,当然也借用了职位上的便利而已。没有这样一个职位,固然难以成事,有了这个职位更不见得坏事吧。参与农协工作的另外一些干部,有些也更像志愿者,与其本身职权没有太多直接关系。

  而“官办”又未必等于“政府主导”。由于长期以来的“条块分割”,政府意图的形成与贯彻往往受到狭隘的部门、地方利益的困扰。所谓政府主导,往往是一句空话,往往沦为“部门主导”。中国几乎所有协会、特别是行业协会,大都是依托某个部门的行政职权和势力范围来办的,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官办”吧。瑞安的情况则是多部门博弈,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狭隘的部门利益,可能比一般的“官办”更接近于政府主导,又比一般的“官办”更为农民主体创造了空间。

  经济观察报:那么,你所推动大合作目前能不能体现农民的主体性?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能否持续下去?你对合作制的前景怎么看?

  陈林:毋庸讳言,农民主体性问题仍然是瑞安农协目前的软肋。在农协的结构设计中,预留了逐步扩大农民参与的空间。但能否完全落实农民的主体性,还是一个疑问。这个过程会有很多的摩擦和冲突,稍有不慎,可能前功尽弃。

  农民合作不容易,部门合作更是难。瑞安农协已经打破了中国体制的若干陈规,它能够走多远,目前还很难准确预料。但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农协能够大致顺利的进行筹建,这个微妙复杂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实践、一种经验。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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