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
青岛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06-12-30)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17:55 审计署网站
自2004年荣获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先进称号以来,青岛市审计局坚持荣誉面前找差距,自我加压,不断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审计领域进一步拓宽。 2005年,为适应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绩效考核的要求,深化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青岛市审计局在对市直某部门经济责任审计中,首次尝试开展了部门绩效审计,从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向效益审计延伸,通过审查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其总体履责绩效作出评价,促使部门进一步改进了管理,提高了效能。在审计署特派办青岛效益审计现场会上,该局的部门绩效审计探索受到一致肯定。在今年青岛市现代农业示范园等项目中,该局又探索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了审计监督,揭示了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审计重点更加突出。青岛市审计局坚持在审计对象上,将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及重要国有骨干企业作为审计重点。在审计内容上,则切实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财经政策执行权的关注力度,重点审查建设工程项目、招商引资、改革改制、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如在对市直某部门经济责任延伸审计中,该局针对其下属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中未确定监理收费基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避免投资损失2000多万元。 审计评价日趋合理。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青岛市审计局制定并由市政府出台了《青岛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领导干部正确运用经济权力的行为标准和基本规范。根据这一《办法》,该市采取了先由审计机关根据职业判断,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它经济活动情况作出“审计结果评价”。在此基础上,根据领导干部历次接受审计、所在单位历次接受审计、其他项目审计和审计整改的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提出评价意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作出“综合评价”,作为综合运用审计结果的依据。《办法》实行一年多来,得到党委政府和被审计单位的普遍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该市正在进一步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操作规程,使审计评价更为科学有效。 审计公开迈出重要步伐。近年来,青岛市每年召开全市审计情况通报会,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去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该市又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告了13个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切实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开透明度,促进了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引起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公告前,青岛市审计局主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将审计整改情况一并公告。从媒体反映看,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如实反映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给予积极支持,对被审计单位接受监督、认真整改给予好评。 审计结果运用更为充分。青岛市审计局每半年和年终都要向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和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汇报审计结果,便于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同时坚持“审必评、评必果、果必用”。被审计领导干部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良好”以上等次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干部使用中,不能提拔重用或担任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所在单位不能参加先进单位评选。综合评价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领导干部,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与其谈话,并建议市委给予诫勉处理;连续二次被确定为“较差”的,则建议市委给予免职处理,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惩治与防范的双重作用。 责任追究力度明显加大。今年,青岛市以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市审计局起草的《青岛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填补了青岛市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体系的空白。《办法》对决策失误造成财产损失浪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资产流失、虚增虚减财政收入等8类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作了规定,并对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屡审屡犯、审计综合评价处在较低等次的责任追究也提出了要求。对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根据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王晓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