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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提高 我国叫停低价让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14:57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为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国土资源部27日发布《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与现在各地工业用地的实际出让价格相比,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近几年,我国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竞相压低地价甚至以零地价、低于成本出让工业用地的问题十分突出,危害也十分严重。

  “全国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标准》规定。

  “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标准》还强调。

  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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