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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使用原则有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昨天从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今后的使用原则将产生变化,由对一般性贸易企业出口活动进行补贴,转变为优先向品牌企业倾斜,不再施行各个企业都一样的老政策。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的相关规定,该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支持的内容包括: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组织培
训与研讨会;境外投(议)标等。国际市场开拓基金对每个项目给予支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对团体项目申请,每个项目给予支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按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都可以申请这项基金。基本条件包括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上海市外经贸委有关人士表示,现有的政策无法体现对品牌企业的支持,今后将在具体项目选择上将优先考虑具有自主品牌的中小企业。
 
  此外,上海有关部门正在酝酿设立上海出口品牌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扶持品牌企业出口。争取到2010年,上海企业自主品牌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25%,力争有200到25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年均出口超过1000万美元。

见惊雷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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