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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义务教育经费政策落实不到位 陕西省52个县区政府被通报批评(06-12-27)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11:34 审计署网站

  中国审计报讯 陕西省政府近日针对审计揭示的教育经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有关县(市、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中具有“教育强县”称号的5个县(市)予以书面警告,对整改不力的县(市、区)撤销其称号。

  今年上半年,陕西省审计机关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涉及104个县(市、区)政府、996所中小学校。审计发现,2005年有52个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未达到省颁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其中,有15个县(市、区)生均公用经费为零预算,34个县(市、区)将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8783万元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未按规定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18个县(市、区)未按规定标准拨付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一些乡镇教育机构向中小学校分摊办公经费,变相挤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部分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统一订购非指定目录的地方教材及辅导资料,仍有少数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自行车保管费、搭伙费、考试费。

  通报强调,挪用2005年城市教育费附加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不到位的县(市、区)年内必须足额补拨到位。乡镇教育机构挤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学校违反规定统一订购非指定目录的地方教材和辅导资料以及违规乱收费等问题,由有关县(市、区)政府予以处理,如数返还挤占经费和违规收费,并给予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学校校长行政处分。对整改不力的县(市、区),省有关部门将扣减其教育专项资金。今后,对发现学校违规收费和违规订购教辅资料的县(市、区),要对县(市、区)政府通报批评,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撤销相关校长的职务。(黄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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