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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乔新生:政府公布地价及税费可令房价成本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必须承认,政府在房地产市场领域掌握着充分的信息,所以要想了解商品房成本信息,只能找政府,而不能指望开发商。
 
  但问题随之出现。如果政府将所掌握的商品房成本公布于众,会不会侵犯经营者的商业秘密或开发商的财产隐私呢?在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就曾经碰到过类似的问题。
 
  我们认为,要求政府披露有关商品房价格的信息,同样存在着侵犯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问题。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政府可以遵从下列规则:
 
  首先,政府信息披露为一般原则,而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则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的例外条款。政府必须披露土地出让价格、国家税费标准、法定的建筑安装成本等信息。政府披露上述信息,并不必然导致对开发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侵犯。
 
  其次,允许合理推定原则。税务局必须向公众公布经营者的纳税情况,由于税率确定,而应纳税额必须公开,所以,人们根据开发商纳税的多少,大体上可以推算出开发商的销售收入或者企业所得。根据这些推算的数字,公众可以大体了解单位建筑成本,也可以间接地了解商品房销售成本。公众根据开发商纳税数额,推算出单位销售成本,不构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第三,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是上市公司,那么,为了保护利害关系人,必须公布有关企业经营信息,包括商务谈判和合同履行情况。
 
  第四,政府信息科学管理的原则。政府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对信息科学分类,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制度,确保公民的个人隐私和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信息时报》)
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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