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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依法申报提升税法遵从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5:50 深圳商报

  依法申报提升税法遵从度

  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上)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扩大了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范围,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纳税申报。随后,国务院通过了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将“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明确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情形,并授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依据上述规定及其它税收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结合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条款,制订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办法》共分八章、四十四条,分别从制定办法的依据、申报对象、申报内容、申报地点、申报期限、申报方式、申报管理、法律责任、执行时间等方面,明确了自行纳税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几种?

  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方便纳税人,对个别应税所得项目,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

  二、什么是自行纳税申报?

  答: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三、哪些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即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但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

  答:这种情况也应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五、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为什么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年终后还需要再纳税申报?

  答: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这样做,一是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二是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三是有利于加强分析比对,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是有利于为下一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怎样把握?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七、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

  答: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是,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不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

  三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

  八、各个所得项目的年所得怎样计算呢?

  答:《办法》根据2005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精神,将“年所得”界定为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须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1项应税所得的合计数额;同时,从方便纳税人和简化计算的角度出发,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明确了各个所得项目年所得的具体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九、年所得中是否包含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答: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可以不计入年所得12万元之内,具体标准应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因此,在计算年所得时,如果工资、薪金收入中含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三费一金”,则在计算年所得时应将其减除;如果工资、薪金收入中不含这部分收入,则不用再减除。十、取得劳务报酬等所得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在计算年所得时能减除吗?答: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财产租赁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十一、个人在取得跨年度计发的储蓄存款利息、企业债券利息时,如何确定年所得的计算年度?答: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十二、股票转让所得盈亏相抵为负数的,年所得应如何计算?

  答: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十三、按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年所得应如何计算?

  答: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十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申报时都要报送哪些资料?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时,只需要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主要有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华侨和外籍人员的护照、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身份证件等。十五、从哪儿能领到纳税申报表呢?答:《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申报表登载到税务机关的网站上,摆放到受理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随时免费下载和取用。因此,纳税申报表既可以从我市地方税务机关网站(hrrp://www.szds.gov.cn)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我市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的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十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哪些信息?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时,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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