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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垣:改革价格控制并非改革价格本身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08:59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 张娜 北京报道 “把商品和公共品或者准公共品严格区分开来是今后政府改革价格控制的重点。”经济学家、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刘福垣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刘福垣建议,把完全按要素分配、营利性的商品的价格放开,彻底市场化;而把由政府部门经营的、非营利性的、专门为纳税人服务的这部分公共品或者准公共品的价格控制住,甚至采取垄断经营,只收取成本费用。 “至于哪边多划一点或者少划一点,都不是问题,可以根据政府现有的管理能力而定。两者界限一旦划清楚,政府要做的就是严格执行。” 刘福垣进一步分析说,能源作为总公共品,可以放开,也可以不放开,一方面是看政府的调控能力,另一方面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国情而定。 他认为,目前的价格形成机制并不是完全按照要素分配形成的,而是要素分配和权利分配两者相结合形成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权利分配占的比重更大一些,这样就造成老百姓要承受经济和超经济双重剥削。 刘福垣进一步分析,经济剥削即是A给B打工,A拿到工资,B拿到利润,在此过程中如果A拿到的工资和其劳动价值相等或相当,这属于正常的经济剥削,但是由于权利分配这层关系的存在,使得A拿到低于其劳动价值的工资,就是超经济剥削。因此这样的价格不是市场化的价格。 “改革价格控制,并非改革价格本身,而是改革价格的形成机制,如果按照这种方式改革,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技术上都不存在问题,关键要看中央政府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决心。”刘福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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