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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物权法草案明年或将提请人大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08:59 中国经济时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多位常委会委员认为已基本成熟

  记者 孙汝祥 12月25日北京报道“物权法草案从初次审议到现在已经历时十三年,这次是第七次审议,我认为草案已经成熟。建议这部法律草案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作出提请明年三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决定。”在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时,多位常委会委员表达了上述意见。

  陈士能委员说:“总的说,我觉得草案越改越好,已趋成熟。我想经过这次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的审议,根据大家的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后,可以在本次会议通过,然后提请明年三月份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尽快在我国执行,这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有序、健康、和谐发展。”

  杨兴富委员表示,

物权法草案有“四个体现”:一是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二是充分体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特点;三是体现了对国有、集体、私人财产的平等保护;四是体现了重点保护国有资产的特色。

  “物权法草案把一些主要原则和当前社会现实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宪法的修改是相配套的。”路明委员说:“同时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以及农村土地征收中存在的资金流失问题,都给予了应有的关注。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为今后进一步解决好遗留问题,奠定了很好的法律基础。对农民关于土地、森林、草原的承包权益给予充分保护,对进一步完善农村的基本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徐显明委员在阐述物权法的制定和法制有关的时代意义时表示:第一,物权法可以激发社会活力,体现公平正义,使社会趋于安定和有序。物权法在多个方面构成了对

和谐社会的支撑,它是新时期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的重要标志。第二,它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的最终标志。在我国已经加入了WTO、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已经超过70%之后,物权法一旦被制定出来,它就表明中国市场经济形成的最终标志出现了。第三,它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最终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第四,它具有划时代意义。中国现在正在制定的物权法已经引起了世界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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