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陈文雅 北京报道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樊志全有了一个新身份,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他领导的北京局将承担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的土地管理的监督检查,并有权力就地方违法违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樊志全是国土资源部将派驻地方的九个督察局长之一。2007年,国土资源部将全面完成总督察办公室和9个地方局的组建。除北京局外,上海局局长张乃贵也已任命,其他7个督察局的筹备组组长都已到位。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说,督察工作是官小事大。他要求未来的督察大员们“理清思路,先定规矩再办事。”
九大督察局
12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中南海接见了国家土地总督察以及9个地方督察局的负责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说:“副总理为什么在中南海接见土地督察队伍的负责人?因为这个事很大。”
按照国土资源系统过去的管理架构,国土部对省级以下部门有指导权限,但没有直接管理权限。“出了问题该找谁?中组部?国务院办公厅?都不对口,还得划归国土资源部党组管。”因此,有必要设立机构,对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从2005年起,国土资源部就曾计划建立土地总督察制度。今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土地总督察制度,并在全国设立9个督察局。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任总督察,土地督察行政编制为360名。
21日,国土部副部长李元在部署2007年工作安排时也表示,国家土地督察的重点是督察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的情况;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严把土地闸门、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的工作情况;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情况。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樊志全认为,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定位、定向和释义,可以概括为“代表国务院,面对省政府,督察管地用地”,而“提出纠正意见”、“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和暂停用地审批”则是土地督察的三道令牌。
孙文盛表示,2007年的工作有三步,第一步是任命办公室主任和北京、上海局的负责人;第二步是把另外七个地方局的负责人选确定下来;第三步,争取在年底之前,选取一批干得不错的地市局局长等优秀干部,奔赴新的岗位。
他还表示,接下来要争取用一年左右或更多的时间,把360个(编制的名额)位子该借的借,该调的调,“边组建,边工作”。
官小事大
如何把好土地闸门,对土地督察们来说,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
难处是显而易见的。地方督察局局长论职级是正局级,和省长的职级相比,高下悬殊。下级监督上级,谈何容易。何况,督察局的工作人员刚下到各个地方也是人生地不熟。
“确实很难开展工作。”孙文盛给予了充分理解。一位总督察办公室的人士说,地方国土部门“难免会有些疑虑”,一方面认为督察机构与部有关司、局职能交叉,“又多了一个婆婆”;另一方面认为国土部门毕竟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督察机构给政府领导施加的压力最终要转嫁到国土部门头上。
新上任的樊志全和张乃贵两位督察局局长在处理和地方政府关系的问题上费了不少心思。11月27日至12月1日,张乃贵带领他的督察小组对福建省政府和厦门市政府进行了督察。由于地方一些官员抱有戒备心理,汇报材料缺少督察方案要求的内容和数据。为了避免出现尴尬局面,督察人员没有在省长汇报时当面提出追问,而是会后通过座谈、调研和交谈等方式了解了需要的信息。他们发现,既要完成工作,又不能造成对立和矛盾,需要对督察员的提问和调查的技巧有娴熟的尺度把握。
关于土地督察部门和执法监察的组织关系,尚未有明确的定论。上述总督查办的人士表示,部里目前正在研究如何理清楚。现在的思路是,督察不具体查处个案,当违法案件被查出来报给省里以后,督察员再协调解决。
另一方面,从孙文盛、李元到张乃贵,提到土地督察具体工作时,都不约而同谈到“要摆正自己的认识”。孙文盛说:“要支持地方厅局的工作,不要争位子,不要添乱子。”
张乃贵说,有的地方认为“省长可以代表省政府向督察组汇报,厅长也可以代表省长汇报,具体工作都是国土厅做的,汇报稿也是国土厅写的,谁汇报都一样”,于是汇报时都是省长“穿靴戴帽”,厅长具体讲。李元特别强调,“要记住,你们不能代表省政府去汇报。其实你们的稿子让省长亲自念念,对他也是一次教育学习。”
“督察工作是官小事大。”孙文盛给他的督察官们出的主意是:“理清思路,先定规矩再办事。”
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