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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杭州审计为“失地农民”撑起一片蓝天(06-12-2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16:54 审计署网站

  中国审计报讯 前不久,浙江省杭州市审计局组织各城区审计机关,对杭州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调查,促使2000多万元被征地农民保险金纳入专户管理,促进了惠农政策制度的出台和完善。审计为“失地农民”撑起一片蓝天。

  据悉,杭州市于2003年建立市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制度,凡劳动年龄段内的农转非人员,在办理农转非手续时,一次性缴纳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便可领取养老金。这项制度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但这项制度惠及的只是劳动年龄段内的征地农民(即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和女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对征地时已超过劳动年龄段的农转非人员,有关部门采取了一次性3万元/人的安置补助政策。调查发现,到2004年底,杭州市不能参加生活保障和保险的劳动年龄段以上被征地农民有31519人,占被征地农民人数的31.9%。审计部门认为,一次性3万元/人的安置补助,按当前的杭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仅能维持生活9年,应解决好这部分最需要关怀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根据审计建议,杭州市政府专门发文,提出要建立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制度,妥善解决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的生活问题。杭州市民政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联合发文,规定对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100元、区财政承担50元),并随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而增加。

  调查情况反映,截止2004年底,市财政补贴给各城区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共计1.66亿元,其中,有2867万元被直接拨付到了有关村办企业。延伸调查发现,2413万元被拨入村办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没有按规定设立资金专户。杭州市政府对

审计反映的这一问题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清理,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力量开展检查,督促有关村(社区)将2867万元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以此为契机,
财政部
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采纳审计建议,会同国土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意见》。《意见》强调,补贴资金不得用于村(社区)或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经费和工作业务经费支出,也不得用于村(社区)或集体经济组织的企事业发展支出;必须在银行设立社保资金专户,用于指定用途;实行财务公开,每年定期向本村(社区)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陈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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