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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湖南人民医院原院长敛财百万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12:11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赵文明 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湖南省人民医院的屈全福在担任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敛财共计折合人民币百余万元。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屈全福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已追缴的屈全福受贿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屈全福在担任省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在工程发包、医院使用氯化钠注射液、食堂发包、物业发包、购买医疗仪器、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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