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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涨幅回落至全国第二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2: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张艳 熊海燕) 昨天,国家发改委与国家统计局的最新调查显示,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综合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5.2%,涨幅比10月低了0.2个百分点。其中,北京综合房价涨幅全国第二,新房房价涨幅也位于第二位置。 据悉,全国70个大中城市综合房价涨幅,由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和非住房商品房售价涨幅三部分综合而来。综合房价涨幅中,深圳以11.1%的涨幅居全国第一,北京9.4%居第二,福州8.4%居第三。 分各类房而言,新建商品住房售价上涨5.8%,涨幅比上月低0.8个百分点。其中,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和高档住房售价涨幅分别比上月高、持平和略低。 福州、北京成为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售价涨幅的领头羊,涨幅均超过10%,分别为10.4%、10.3%。此外,深圳涨幅全国第三,随后是厦门、秦皇岛、成都等。只有上海的新建商品住房售价微降0.1%。 同期,二手住房售价同比上涨5.2%,涨幅与上月持平。与去年同月比,涨幅较高的主要城市包括:深圳、大连、北京和南昌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北京房价涨幅一直在10%上下,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排名全国前三的位置,甚至在10月冲击到第一的位置。记者:记者张艳 熊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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