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扬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06-12-2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17:14 审计署网站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该市审计局、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的通知》,以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切实解决审计整改及审计决定落实难问题。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一、建立审计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执行审计决定、开展审计整改的情况,审计部门要及时掌握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上年度审计整改综合情况要向人大报告;对审计整改好的单位,总结经验;对整改不力的,通报批评;逐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范围,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审计整改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典型,对那些拒不整改的和屡查屡犯的部门或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曝光。

  二、建立

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部门开展审计整改情况检查时,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将其纳入正常监察工作,共同督促审计整改工作的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审计部门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代扣罚没款等事项,
财政部
门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对审计部门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税务部门应当依法足额征收;对审计部门建议采取保证贷款资金安全的措施等,金融机构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深化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是进行审计整改的责任单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审计整改情况的好坏,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对审计部门明确要求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并要将整改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给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徐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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