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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应对REACH法规主体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9:53 国际商报
在线国际商报讯 欧盟化学品管理新法规,既《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法》(简称REACH)已于12月13日和12月18日分别通过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最终投票表决,正式颁布,并将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该法规开始实施后的11年内,要求所有在欧盟生产或欧盟进口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都要办理注册手续。商务部世贸司司长张向晨1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企业能否顺利应对欧盟的REACH法规对于保证中欧化学品贸易不受阻碍非常重要。 据海关统计,2005年中欧双边贸易额为2173.1亿美元,其中化工品贸易额167.58亿美元,涉及到32453家企业。其中出口79.76亿美元,进口87.82亿美元。预计今年中欧化工品贸易额将接近190亿美元。 谈及REACH对我国企业造成的影响,张向晨表示,新法规将更多的控制化学品风险的责任从管理部门转到了企业。因此,生产、经营、使用化学品的企业需要了解化学物质的安全特性,了解是否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同时还要有实验数据的支持。因为要进入欧盟市场,没有数据证明其安全性,就没有市场准入。数据的获得、按照REACH法规相应地完成注册、评估和授权程序可能会使生产和出口成本提高,会对企业的经营带来相应的影响。 此外,企业还应制定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这对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挑战,没有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样没有市场准入。 对于下游用户来说,需要配合上游企业提供化学品用途的信息、暴露场景的信息,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在上下游链条上的流动传播,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总之,从现在开始,我国企业就应开始做好应对REACH法规的技术准备工作,成为应对REACH法规的主体,以保证中欧化学品贸易在新的欧盟化学品法规管理下顺利开展。 此前由商务部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所做的相关调查表明,中国化工业界大部分企业都还没有开展相应的技术资料搜集和储备工作,没有为REACH注册作任何准备。张向晨表示,对我国企业而言,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在商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协调之下,与上下游企业,尤其是各自企业在欧盟的客户进行沟通,搞清自己经营的化学产品或下游制成品中的化学品是否需要注册,何时必须完成注册,并尽快按法规要求搜集注册所需数据和信息,为2008年4月份开始的预注册做好准备。 据记者了解,为指导我国企业积极应对REACH法规,让我国相关行业企业全面了解法规,掌握应对措施,力争将其对我国相关产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商务部将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通力合作,为行业和企业提供应对REACH法规的各类服务。 有关方面已经进行了广泛的企业调研,了解了企业状况和企业需求。下一步商务部将组织行业专家对REACH法规最终文本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翻译和研究,解析其运作流程并制定了适合我国企业的应对措施。此外,还拟设立中国REACH咨询应对网站,为企业了解REACH法规的具体内容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平台。 张向晨告诉记者:“今后,商务部世贸司还将联合行业组织对我国企业进行REACH应对措施的专项培训,开发REACH行业指导手册,为我国企业应对REACH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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