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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证监机构签署相互合作函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9:52 金融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侠报道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与法国金融市场委员会主席米歇尔·普拉达签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法国金融市场委员会关于相互合作的函》,以加深中法证券监管机构的相互了解,促进双方在技术和监管信息方面的交流。该函为1998年3月中国证监会与法国证券委员会(法国金融市场委员会的前身)共同签署的《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补充。 据了解,中法证券监管机构将着重在资产管理、金融产品营销、上市规则、市场监管和中介机构商业行为准则等方面加强技术交流。根据相互合作函,双方将每年制定一个工作计划,形式包括举行研讨会、考察访问和组织中法业界代表参加的公开会议等。另外,两国证监机构主席将每年举行双边会晤,监督合作项目的执行,并讨论下一年度合作的重要事项。 尚福林指出,中方重视与法国市场及其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希望双方今后通过稳定和有效的对话机制,加强交流与合作,在合作中谋求发展和双赢。普拉达表示,他很高兴看到法中两国证券监管机构建立了对话机制,这将进一步加深两国证券监管机构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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