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蔡忆莲:金融机构应筑三道反洗钱屏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2:52 第一财经日报

  她还表示,外资银行同样要履行反洗钱义务

  霍侃 徐以升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昨日说,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有三个很重要的方面:一是建立客户真实身份的识别,二是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制度,三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

  蔡忆莲是在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举行的“通报近年来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指出上述三个方面的。她还说,这也是反洗钱的基本制度,这三道防线构筑了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屏障。

  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全面对外资银行开放。此前,有经济界人士认为,外资银行大量进入会增加中国政府查获黑钱藏匿的难度。

  对此,蔡忆莲表示,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都是同样接受中国监管当局的监管,同样也要履行反洗钱义务。她说:“客户的真实身份识别、客户资料和交易的保存制度以及大额的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这些外资银行同样要履行。而且通过近三年的反洗钱监管实践,外资银行也是进行现场检查的。”

  “在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方面,我们接受中资银行的报告,同时也接受外资银行的报告,如果以外资银行作为洗黑钱的渠道,也是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反映出来的。”蔡忆莲说。

  至于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是不是增加了反洗钱的难度,蔡忆莲说:“外资银行反洗钱的监管工作也是监管面临的新课题,我认为通过加强反洗钱的国际合作,应该可以逐步地解决这些问题。”

  针对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洗钱行为,今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反洗钱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洗钱法》适用于银行、

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所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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