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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当前洗钱活动主要有六种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20:4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 徐京跃 郑玮娜) 当前洗钱活动主要有哪些手法?公安部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介绍,当前国内外的洗钱活动主要有六种手法。

  第一,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清洗赃款,特别是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于转移和藏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第二,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出境。地下钱庄是我国部分沿海和边境地区出现的非法金融组织,它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经营业务活动,滋生和助长贩毒、走私等严重的犯罪,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

  第三,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

  第四,通过现金的走私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随身携带或将大量的现金藏匿于交通工具出入境。

  第五,通过投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购买

商品房,投资
房地产
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第六,利用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的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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