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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四年内将减少一半 国企政策性破产08年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 11:10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2010年中央企业要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在国资委成立三年多来,中央企业已有196家调整到目前的161家。根据这项意见,在未来四年内中央企业最多将减少一半。

  《指导意见》称,下一阶段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下简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

  具体而言,到2008年,长期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到2010年,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

  国资委负责人称,国资委成立后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要向具有较强国际

竞争力的目标迈进,至少要成为国内同行业的前3名。同时,国资委加大了调整和重组的力度,中央企业户数从196家已减少至目前的161家。

  但该负责人强调,目前布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是相当一批企业不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且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有的企业效益还比较差;由于企业户数过多,致使国资委的监管幅度过宽,实施监管的人力资源难以集中到重要企业和重大事项上来。因此,有必要继续加大中央企业调整和重组的力度。

  对于中央企业减少到多少家比较合适,国资委进行过分析、测算。从2005年的数据看,企业国有资本排前80名的中央企业的利润总额、国有资本和销售收入,分别占全部中央企业的99%、98%和92%;而且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中央企业,一般不会超过100家。因此,只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从中央企业的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再用4年的时间,将中央企业调整和重组到80-100家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相关:国资委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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