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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对于我国2万亿元的社保基金来说,是一个非同寻常、意义深远的年份。
这一年里,“社保案”接连曝光。事关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社保基金,引起了广泛关注。从令人震惊的案件,到让人揪心的内幕,再到“高压线”的架设,人们看到,社保基金在制度建设中逐步转危为安。
-惊心:70多亿元巨资遭染指
2006年,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浮出水面。对巨额“养命钱”的安全之忧,随之涌上了老百姓的心头。
今年夏天,上海市社保局原局长祝均一被查出非法动用巨额社保资金进行违规投资,并收受贿赂。此后一段时间,外界看到上海几名大型企业高管和有关人员因涉案相继落马,反腐败的涟漪荡开。
“上海社保基金案”的惊人之处,一是金额大,已公开披露的牵涉“福禧投资”案的资金就超过30亿元;二是违规操作手段多样,其投资方向在资本实业甚至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高风险领域几乎“无孔不入”。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社保基金收支和结余总规模已超过2万亿元,并以每年约20%的速度增加。如何管好、用好这笔老百姓的“养命钱”,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令人震惊的是,一些地方却连‘看好’‘守好’都没能做到。”上海曝出社保基金案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上海市人大代表说。
8月中旬,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通报了上半年5起社保基金违法违纪案件,涉案总额达数千万元。
11月23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公告,在对除上海、西藏之外的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审计中发现,近年来,合计约71.35亿元“养命钱”被违法违规动用。
-揪心:“左手管右手”,怎能阻“黑手”?
社保基金为何成了“大案高发区”?
社保基金有两大特点:一是数额大,年年积累下来的资金总量甚巨;二是社保资金的积累和支付不同步,时间跨度往往长达几十年,这使得挪用等违规行为更具隐蔽性。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中国劳动学会理事钟仁耀形容说:“这是一块让‘黑手’垂涎的‘唐僧肉’。”
情况表明,社保基金之所以成了撬动一些企业和个人贪欲的杠杆,其支点在于失去了监督的“管家”权力。
以上海为例,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企业年金管理中心这些履行社保基金管理职能的部门,由于直属于上海市社保局,使得社保局多年来集政策制订、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督查处等权力于一身,既当“运动员”即基金营运,又当“裁判员”即行政监督。在财务管理方面,由于只设收入户,没有支出户及财政专户,其收入、提取、支付全由地方社保部门说了算,不透明运作导致个别管理者将社保基金当成了“自留地”。
这种钱、账、权一把抓,“左手管右手”的管理架构,一方面使得社保部门负责人“一人独大”;另一方面,作为地方政府的行政部门负责人,这种大权还可能被个别上级领导“相中”,有关部门则成为长官意志操控下的前台“木偶”。
11月23日,国家审计署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指出,“宁夏3000多万元社保基金被轻易转到了个人账户上,建行贵州省分行与工行贵州省分行少申报缴费基数、截留了6000多万元社保基金,并且征得了贵州省社保局的同意。这些明显违规的行为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的缺乏。”
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行政管理机关和基金管理机关合一,而行政管理机关拥有对社保基金的收缴、保管和发放全权处理的权力,他们只要对上级领导负责,而不必向广大受益人报告,也不受他们约束,这正是腐败分子滥用权力、贪污挪用“养命钱”能够得手的体制上的原因。
-警醒:多管齐下维护“高压线”
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发生于一些地方的社保基金案件被侦办,腐败分子被查处。与此同时,对于社保基金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采取了逐项整改、清理回收资金等一系列措施。对于老百姓关心的“被挤占挪用的资金究竟能不能追回来”这一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示,能收回的,立即纠正;无法清收的资金,由同级政府偿还到位。因“历史遗留问题”而无法收回的社保基金,有关部门要求各地政府“埋单”、“填坑”,从而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不仅是“亡羊补牢”。为防患于未然,架设制度“高压线”更成了一个着力点。
11月,上海出台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就社保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第三方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12月,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被选定为上海社保基金结算代理银行,标志着“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进入了实质性运作阶段。而正在组建中的上海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相关方案也已上报上海市政府,这个不到20人的委员会将包括人大、政协、工会及社保基金管理专业人士。
在其他省区市,旨在使社保基金营运和监管分离的方案也在付诸实施。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成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
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信息表明,我国社保基金管理条例已纳入立法日程,将争取与制订中的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与此同时,正在酝酿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以提高社保基金运营管理的透明度。
多管齐下维护“高压线”,千方百计保护“养命钱”。2006年,在我国社保基金的管理史上,留下了惊心克险的一页。(记者高路、徐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