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山西临汾两级人防办大打口水战 争收建设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 20: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6日电 人民防空工作是国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下设的“人防办”平时负责组织管理当地的人防战备(主要是防空地下室)建设,战时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的防空袭斗争。

  从今年后半年开始,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和临汾市政府不断收到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投诉信,反映“临汾市人防办”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严重问题,其主要内容是“对尧都区人防办办理的手续不予认可”,“进行重复收费”等。

  尧都区是临汾市的一个下属区,也是临汾市委、市政府的驻地。两级“人防办”居然因为收费发生冲突,令人匪夷所思。

  到了“国庆”长假后,这种矛盾发展到了极致:临汾市中级法院介入了这场纷争,对不理睬“临汾市人防办”的临汾八中、天遂电子公司等多家单位进行了强制执行。

  随后,一些单位到处上访,临汾市企业家协会等机构也站在“维护临汾软环境”的高度上向社会各界呼吁重视此事。

  怪事:基层交了费用,上级机关不认?

  一提这件事,临汾天遂电子公司的董事长苏德胜立即火冒三丈。

  2000年,苏德胜从行政部门下海,创办了该公司。2005年初,天遂公司投资近千万元,准备在当地盖一座综合性大楼。动工前,该公司按规定办理了所有工程手续。其中就有在“尧都区人防办”办理的人防手续。“尧都区人防办”审核通过了该工程的防空地下室图纸,天遂公司也在尧都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交纳了2.4万元的费用。

  2005年4月13日,“临汾市人防办”几位职工突然来到天遂公司的工地上,声称“要查人防手续”。当苏德胜出示了全套手续后,这几位职工又说“这些手续不合法,只有把钱交到市人防办才合法”。

  来人还提出,让天遂公司把已经缴给尧都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的2.4万元要回来,然后缴给市人防办。对此,苏德胜断然拒绝。

  “这纯粹是无理要求”,苏说,“那钱已进了尧都区财政,怎么要回来?”

  此后,市人防办的职工多次到该工地要钱,并强迫该工程停工,“人为造成窝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2005年9月26日,市人防办给天遂公司下达了[2005]3号缴费通知书,要求“缴纳异地建设费171150元”。

  天遂公司无奈搬出了《人防法》。按照法律,建设单位只要同步建设了可供防空的地下室,就无须再缴纳异地建设费,“我们的防空地下室是钢筋混凝土的,花了100多万”;但对方根本不听,声称“不管你们修不修,你不交钱,我让法院执行你们”。

  今年6月12日,天遂公司突然收到临汾市中级法院的行政裁决书,裁决书中声称该公司“未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未按规定向临汾市人防办缴纳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违反了《人防法》;准予强制执行[2005]3号缴费通知”等等。

  对这份行政裁决书,苏德胜用“毫不负责” 来形容,“法院行政厅不做任何调查,就认定我们没修防空地下室?”

  苏德胜找法院交涉,得到的答复却是“你把交到尧都区的2.4万要回来,交到市里就没事了”。

  今年10月12日上午,临汾市中级法院和市人防办将天遂公司的一辆货车强行扣走,双方险些发生流血冲突。

  至此,苏德胜开始到处上访。

  和天遂公司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临汾八中、春秋房地产公司等单位。

  2005年,临汾八中开始筹建教学楼。因为学校并非创收单位,经济比较困难,该校当年9月在“尧都区人防办”缴纳了部分费用并办了手续,“先交1万,有钱后再补交13万”。最后在临汾市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时,该局也认可了该人防手续。

  2005年11月教学楼动工后,市人防办找上门来,让该校去市人防办办手续;

  来者还说,“我们多少人发工资哩,经费也紧缺”等等。

  随后,该校也接到了裁决书;今年10月18日,临汾市中级法院行政厅将该校帐户强行冻结,从中划走了13万多元。

  被划走的钱中,有全校学生的书款,有建教学楼时向老师们借的钱。临汾八中帐户被封时,正值国家教委“两基”验收,影响很坏。

  临汾八中的王书记埋怨说,“两级人防办之间有什么矛盾,作为基层的学校不知道,临汾市建设局也没强调应该在哪儿办理”;“临汾八中是隶属尧都区的学校,以后到底让听谁的?”

  可笑的是,临汾八中前几天准备盖学生宿舍楼前,又去问临汾市建设局,得到的答复是“区人防办的手续依然管用”;又去尧都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结果区人防办仍然在办手续,“结果就又在区人防办办了”。

  苏德胜和王书记都说,“尧都区政府是堂堂一级政府,政府的行政审批大厅怎么可能是骗子呢”,“这个事情太荒唐了”。

  两级人防办大打“口水战”

  被人四处告状的滋味显然不好受。接受采访时,临汾市人防办正在收集各种资料,准备迎接市人大、市政府一些领导和媒体的询问。

  2000年年底临汾“撤地建市”前,临汾地区人防办并不是一级政府机构,没有承担任何收费等行政职能。

  “撤地建市”后,临汾地区变成了临汾市(地级),临汾地区人防办也改成了“临汾市人防办”;而原临汾市(县级)则改为尧都区,原临汾市人防办改成了“尧都区人防办”。

  临汾市人防办工程科王会杰科长介绍说,2002年4月,临汾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文件,对市人防办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做了规定。文内称市人防办“负责本行政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简称结建)工作的组织、管理”,并称“本部门和尧都区职能划分意见另行通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尧都区人防办”依然在负责本区的结建工作,这和临汾市人防办的职能发生了冲突。

  2002年5月,临汾市人民政府下发“29号文”,规定市人防办“负责临汾城市规划区及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内的结建工作”;“侯马市、霍州市、各县人防办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结建工作”。

  “临汾城市规划区”,是指“东至东王、北至东芦、南至大韩、西至大运高速”的区域,这正是尧都区的核心城区所在。

  “29号文”,惟一没有对“尧都区人防办”做出职能划分,等于“完全剥夺了尧都区人防办的结建权”。

  权利合理分配才会和谐。对此,“尧都区人防办”当然不服。

  对“29号文”,“尧都区人防办”认为其违反了《人防法》,最后竟然把“临汾市人防办”告到了国务院,要求撤消“29号文”。

  此后的时间内,虽然“临汾市人防办”多次警告“尧都区人防办”不得收费,但也一直未采取什么强硬措施。最后形成的格局是“你收你的,我收我的,互不干涉”。

  “尧都区人防办”主任邓放中介绍说,他们的工作人员有执法证,有收费许可证,“我们是尧都区政府设立的人防主管部门,对该行政区域内的结建工作依法享有管理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任何单位个人不能剥夺”。

  邓放中说,此次“临汾市人防办”把近年在尧都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办理了“结建手续”的几十个单位全部起诉到临汾市中院,要求强制执行,“致使这些单位纷纷找到尧都区政府,要求退钱”,“这实在有损政府形象”。

  邓还说,“临汾市人防办”不仅“收权”,而且“扣钱”。“尧都区人防办”现在还负责着城区5万多平米的地下人防工程维修工作。以前,省人防办每年直接拨款4到6万的专款,用于维修工作。但是,到了2001年“撤地建市”后,这些专项款被“临汾市人防办”全部截留,“他们没有维护任务,却把维护专项资金全花了”。

  临汾市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其地处晋南地区交通要冲,物产丰富、经济发达,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其主市区分布着自

抗日战争以来不同历史时期修筑的地下防御坑道多处。解放以后,鉴于临汾市在我省乃至全国人防体系中所处的战略地位,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临汾市为三类人防重点城市。

  邓放中为此忧心忡忡,“这些地下人防工程大都是70年代的工程,如不维修,出现坍塌伤了人怎么办?”

  此言不虚。1999年3月22日,山西省商业干部管理学校操场塌陷,47名学生掉入,3人死亡;2003年1月7日太钢25宿舍区发生地面塌陷,楼房垮塌,居民180户,500多人无家可归——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尤其是法院做得更过火”,邓放中说,“这是两级政府的事,法院为了赚取一些执行费,就轻易参与这类事件,实在不妥”。

  对“29号文”,邓放中一直耿耿与怀。他举了个例子,说有的单位已经开始钻了文件的空子。1999年时,中保财产保险临汾营业部欲盖办公楼,按规定要缴纳215万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但由于资金困难,先缴了6万元。2004年8月,“尧都区人防办”对中保财产保险临汾营业部等数十家单位进行追缴,其他单位都补上了余款,惟中保财产保险临汾营业部将“尧都区人防办”起诉到临汾中级法院。临汾中院根据“29号文”,判决“尧都区人防办”不得收取此项费用。

  “那是200多万的国防经费呀”,“交给谁倒是无所谓,但绝不能让它流失了”,邓放中气愤地说,“我敢保证他们至今一分没交”。

  尧都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的负责人介绍说,在2000年年底我省“撤地建市”后,地极市和市政府所在区的两级行政部门一直存在着权利分配问题,这也是“撤地建市”过渡期的一种普遍现象。但是,像临汾市两级人防办闹到现在“水火不容”的“实在罕见”。

  两级政府部门争着收费 形象何在?

  天遂公司董事长苏德胜评说此事,认为“两级政府部门争着收费,败坏了政府形象,坑害了民营企业” ;“临汾中院惟利是图,司法环境实在糟糕” 。

  事发后,临汾市政府市长助理张立仲专门就此事做过调解,但无济于事,“法院根本不听” 。

  临汾八中的王书记说,“这件事严重影响了两级政府的形象,要钱不要政府脸面”。

  苏德胜还反映说,“临汾市人防办”给“广奇家私城”开的发票居然写的是“设计费”,“他们两级人防办都没有设计资格”,“可能是要挪用国防经费”。就此一说,记者向“广奇家私城”的老板王崇明求证,王在电话中吱吱唔唔,显然不愿得罪执法单位。

  采访中听到的另一件奇事是:临汾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委托长林房地产公司给职工建设集资楼,但在办理建设手续过程中,“临汾市人防办”某些人员提出要分房子,结果临汾市政府办公厅把手续办到了“尧都区人防办”。这一点,记者在尧都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得到了证实。

  尧都区人大一位干部介绍说,这件事情的发生有着深层次的原因。我国建国后一直实施4级政府架构,比国际惯例多出一层;而“撤地建市”后,使原先仅被定位于省级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公署脱胎为一级政府。如此一来,国内政府层级比国外通例多出了两层。现在回头看,“撤地建市”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行政成本高企的弊端进一步放大,以至于许多地级市被人称作“漏斗财政”,出现与县争利的现象,成为县域经济的“抽水机”,被人讽为“市刮县”。

  而在200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家有关部委正在研究政府层级和行政区划改革的问题,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议题是“省管县”,这使得地级市建制的变革与存废问题被提上日程。

  “现在的紧要问题是两级政府需要坐下来,研究权利的合理分配”,“靠行政命令强压不是长久之计”,这位干部说,“毕竟大家都要吃饭”。( 李廷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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