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北京市交通委透露:北京将立法确保公交优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 15:57 北京晚报

  中新网12月16日电 北京市交通委透露,目前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公共交通条例,北京市也已列入地方立法计划,并已经展开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以下是今日出版的《北京晚报》刊登的市民打进该报公交改革热线的实录:

  今年70多岁的离休老干部吴扬等提问:换乘是不少乘客感到头疼的问题,怎样解决这一难题?

  交通委回答:为改善换乘条件,从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方面是改善公交与公交之间的换乘。按照客流规模不同,规划建设三级公交换乘场站体系。一级换乘节点为日换乘量8万人次以上的综合枢纽,目前已建成动物园、六里桥、西站北广场三处,正在建设东直门、西直门、一亩园、西站南广场四处,还将规划建设宋家庄、北太平庄、四惠、苹果园、望京等综合枢纽。此外,还将在市区建设一批二三级换乘节点,改善换乘条件,缩短换乘距离,实现乘客进站安全有序换乘,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方便小汽车与公交换乘。

  家住北工大的残疾乘客王先生提问:目前北京

公共交通管理水平,特别是全社会的公交优先意识仍有待提高,有什么应对措施?

  交通委回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应加以立法保障其有效实施。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公共交通条例,北京市已列入地方立法计划,开始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以便在国家条例颁布后尽快出台。

  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在完善公交三级线网规划的基础上,建立线路开调管理机制。明确公交运营服务规范,建立以确保优质服务为目标的运营监管机制。

  公交企业要牢固树立公共服务意识,转变经营管理机制,强化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司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王军华 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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