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广东千亿镇级资产凸现监管漏洞 东莞彻查32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 10:36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魏黎明 东莞报道

  对规模巨大的镇级财政资产的滥用,正在纳入政府部门的监管视线。

  记者获悉,不久前东莞市政府刚刚完成对全市镇级财政规模浩大的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已经上报东莞市政府。4个地方性文件也同时出台,内容全部指向镇级资产监管漏洞。

  东莞市猛然收紧镇级财政监管的背景是,11月,43岁的前东莞塘厦镇镇长李为民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20年,轰动一时的“东莞第一贪案”宣告审结。

  当国内大量乡镇在为负债苦恼的同时,数以千亿元计的广东镇级财政资产安全问题却日渐突出。

  据统计,广东2003年时镇级资产达1054.2亿元,其中尤以东莞最多。据悉,早在1999年,东莞镇级资产就达到364亿元。李为民曾任镇长的塘厦镇至今年9月,镇级可支配财政收入已经达到6.2亿元。

  如此财力与内地一个县相比毫不逊色,而财政支配权则全在镇长的“一支笔”。镇级财政监管体制的滞后,已经导致镇级资产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4个文件的背后

  记者获悉,在李为民案正式向外界披露之际,东莞市政府向辖内各镇(街)等单位下发通知,同时出台《东莞市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等4个有关镇级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文件。

  《规定》要求,镇(街)资产经营公司和未脱钩的镇(街)属企业的年度收支计划,必须经镇(街)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报镇(街)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定。

  4个文件同时强化了镇财政分局的作用,还要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计划到2007年,东莞对镇(街)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国库收付管理制度,所有政府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在国库单一账户内运作,实现政府收支一本账管理,严禁单位分散、多重设置银行账户和层层占压财政资金。

  4个文件同时出台的背后,是一次大规模的全市镇级资产大摸底。李为民案发后,从9月中旬起,东莞市由纪委牵头,联合财政局、审计局等,抽调100多名专业人员对全市32个镇(区)财政性资金进行了审计检查。

  据悉,这项工作是东莞市政府在上级指示下进行的,为期一个多月。

  检查的目的在于:彻底解决财政性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体系之外的问题,切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审计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镇区市拨经费、工商税收分成、镇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罚没收入、管理费、镇区办企业利润、镇区属单位经营性资产收入、政府资源性收入、地方统筹收入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出和核算情况,以及了解上述各项收入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重点摸清未纳入财政监管范围的资金收支情况。

  审计检查范围是各镇区2004年1月至今年6月的财务收支,根据审计检查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截至目前,此次审计检查的结果尚未向外界公布。

  在审计检查工作结束之后,东莞市审计局要求各镇街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该局已将此作为近两年工作的重点之一。

  镇长“一支笔”

  据悉,李为民在主持镇属企业的时候,曾以个人名义打借条向这些企业借钱。按照规定,借款要由申请人向当地财政分局提出,并由财政分局审核。

  “因为自己是主管领导,又是法人代表,所以他们一般就不敢怎么讲。”李为民曾说。

  东莞市检察院称,李为民之所以能如此疯狂地挪用公款,缘于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

  凭着自己镇领导的身份,李为民还多次阻挠镇以及市有关部门对其辖下的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进行审计检查。

  跟李为民一样,东莞绝大多数镇属企业的负责人往往都是镇领导。政企不分的状况可谓由来已久。

  此次东莞市政府出台的文件就明确规定,对市场竞争领域的镇属企业,要尽快脱钩转制,实行政企分开。具体做法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变生产经营为资产经营,变企业上缴利润为政府资产收益。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期研究基层财政的暨南大学冯海波博士说,各级政府的财政约束力越往下越薄弱,到乡镇这最低一级政府,常常是镇领导说了算。

  面对动辄数亿元的可支配财力,不受约束或受约束较少的镇长“一支笔”审批,显然对广东超千亿元规模的镇级资产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

  千亿镇财怎么管

  东莞李为民案以及随后披露的深圳公明镇副镇长林建荣贪污受贿案,为广东镇级资产管理敲响了警钟。而广东省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所积累的经验,有可借鉴之处。

  在资产规模更大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广东东莞等地先后创造性地实施了监事会、会计委派制、村组财务公示等制度,有效地制约了村组干部对集体资产的支配。

  与镇长“一支笔”不同,村组干部使用集体资产前,必须经由村民组成的监事会,还要接受由镇委派的会计进行的审核。近年来,以往经常发生的村组干部侵吞集体资产的现象锐减。

  目前,从镇到区市再到省,广东全面设立了农财办、农审办等机构,具体负责村组集体资产的管理,并取得实效。

  但是,这一措施却难以在镇一级政府移植。我国目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财政体制,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也享有一级财政的支配权。

  通过设立专门机构自上而下地限制镇政府的财政支配,必然给其日常行政造成困难。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称,鼓励部分地区实行“镇财县管镇用”措施,这也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关键字眼。

  但是,这仅仅是针对部分负债较严重的乡镇而言,意欲通过此举充分发挥乡镇财力的效用。广东今年也仅准备在粤东、粤西和粤北开展该项工作。

  专家表示,在占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超七成的珠三角地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数额庞大的镇级资产管理日益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难题。最终的解决之道,仍在于镇(街)政府包括镇人大自身的不断完善。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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