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土地督察机构四省市展开督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 04:1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肖宾) 昨天,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12月初,按照统一部署,正在组建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已经分几路前往北京市、河北省、福建省、厦门市开展土地督察活动。在督察活动中,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方面表示,工业用地出让必须实行招拍挂,形成工业用地市场配置的“倒逼”机制,今后如果不严格执行这项制度,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都要受到纪律处分。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12月6日,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带领正在组建中的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的相关人员,前往北京市进行调研和督察。

  督察组有关人员与北京市、河北省、

福建省、厦门市四地的县(市)长交流了当前土地调控政策的学习体会,并提醒地方政府领导人,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土地管理上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这四项如果出了问题,很可能影响对一个地方工作的总体评价,影响一个地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的,都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工业用地出让必须实行招拍挂,形成工业用地市场配置的“倒逼”机制。如果不严格执行这项制度,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将受到纪律处分。记者:肖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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