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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德勤公司就科龙案开庭审理发表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01:18 新浪财经

  12月11日科龙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并进入质证阶段。

  顾雏军获法庭允许向记者公开第三封举报信,并称科龙年报造假是受德勤要挟。该举报信讲述了顾雏军本人及科龙电器财务负责人要求德勤不要将那笔5.1亿元销售收入计入科龙电器2004年年报,但被德勤拒绝的详尽细节。

  顾雏军表示,科龙提供的财务报告是由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在科龙2004年年报的出具过程中,他和科龙董事会受到了德勤的要挟。在2004年年报中确认5.1亿元的销售收入,是德勤的意见。顾雏军称,如果说2004年科龙的年报确实如检方所称存在造假行为,那作为科龙审计师的德勤应该对此负全部责任,他和科龙董事会都不应负任何法律责任。

  德勤公司就此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德勤已关注到媒体有关12月11日科龙案开庭审理的报告。相关报道与我们所了解的事实不符。

  由于目前该案还在审理当中,我们不便对此案发表评论。德勤充分尊重司法程序,并且相信法庭会做出恰当的判决。

  尽管如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再次重申

审计师和被审计单位各自的责任所在。相关责任都有明文规定,审计行业必须遵守。

  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包括为审计师提供会计账目、会计记录、完整的财务报表。 该责任已在被审计单位向审计师出具的声明书中明确表述。

  审计师的责任是就被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在这一过程中,审计师需要与被审单位的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管理层、董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进行沟通。尤其是在发现财务报告中载有与公认会计准则不相符的情况下, 这种沟通更为重要。

  简言之,财务报告是由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最终敲定。审计师的责任是依据所提供的证据对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就科龙公司的审计而言,公开的记录表明,德勤对2004年度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随后主动辞去了审计师之职,因为我们不相信公司有决心做好财务报告,正如我们在辞职信中所做的声明。我们的审计人员完全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协助任何涉嫌的欺诈行为,任何人都不应对此做出其他的暗示。

  德勤尊重中国的司法体系和司法程序,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始终全力配合调查工作。我们一如既往地支持监管机构为加强对中国

资本市场的监管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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