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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我国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 09:26 法制日报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发表

  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 陈丽平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发表《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并为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本公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近2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以及国家部委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国家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制定了老年法实施办法或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初步形成涉及老年社会保障、福利与服务、卫生、文化教育和体育、权益保障以及老龄产业等多方面内容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白皮书全文约11000字,由七个部分组成。

  包括老龄事业国家机制、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医疗保健、为老社会服务、老年文化教育、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

  李本公介绍,我国老年人生活和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老年人生活不断改善。在城镇,2005年底有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在农村,已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1300多万份,享受财政“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目前,全国已有1900个县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200多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老年医疗保健事业较快发展。在城镇,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享受优惠政策,到2005年底,参保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在农村,至2006年6月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覆盖4.95亿农业人口,老年人参加率达73%;老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得到加强。“十五”期间,法律服务机构平均每年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万多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40多万件,调解涉老纠纷40多万件。司法审判机关为老年人诉讼提供照顾。2005年,有3万多老年人获得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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