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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养路费缴纳优惠期增至4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 10: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李庆林、罗蓉晖)广州市2007年度公路规费于昨日起开始征收,新落成的广州市公路规费征费大厅也于当日正式对外营业。新的征费大厅最多可开25个窗口对外营业,在养路费开征第一天,记者看到不少车主前来缴费,但由于窗口较多,并没有出现排长队的现象。

  据广州市公路局规费征稽处有关负责人

  介绍,今年汽车养路费的征收时间是2006年12月11日到2007年4月10日,在此期间缴纳全年规费的,按10个月计征。即缴纳养路费的优惠期长达4个月,而往年期限是从11月中旬到12月底。

  据介绍,延长缴费优惠期主要是因为广东省私家车数量增长很快,尤其是广州市,需要缴纳

养路费的汽车中一半以上是私家车,为了鼓励私家车主积极缴交公路规费,省交通部门特别向交通部提出申请,优惠期得以延长,在全国尚属首例。征稽处提醒车主时间充裕,无需扎堆缴费,避免排长队。

  提示1 网上缴费信息要准确

  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今年新推出了两种便民缴费方式:一是网上缴费,二是拨打11185热线,委托邮局上门收款,代缴养路费。据介绍,我省的“网上征稽所”属国内首创,目前只在广州、深圳和佛山城区内投入使用,明年将在全省推广。

  公路规费征稽部门同时提醒广大车主,在网上银行缴费时,要特别注意服务密码的保密。最好不要在公共场所、网吧、非本人专用的计算机上使用银行账号与密码,否则容易导致账号及密码外泄。

  车主在办理过程中,要提供准确的车辆信息,如果车辆信息错误,可能替其他车辆缴了费,而自己车辆却仍处于欠费状态;此外,要正确填写个人邮寄地址等信息资料,以免导致票据无法及时准确寄送。

  提示2 东山征稽所不再收费

  征稽处再次提醒车主,从今年4月起征稽所已不再收取现金。此外,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还推出了多项便民措施。位于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0号的广州市公路规费征费大厅于11日正式对外营业,平时有18个窗口对外营业,最多可有25个窗口同时开放,基本能满足车主缴费需要。

  据介绍,今年党政机关的公路规费免征业务在12月11日到12月28日期间办理,地点在市公路规费征费大厅二楼。原东山征稽所不再受理征费业务,原东山车籍的车辆现属于越秀征稽所。

  提示3 征稽所工作日午间也收费

  从今年7月起,征稽处在全市15个征稽所和车籍管理中心推行午休期间窗口人员轮流休息,每个工作日的午间都有1~2个窗口工作人员值班守岗,保证全天候不间断为车主服务。这是继征稽处从今年4月份起改变原每周四下午停止对外办公的做法后的又一延长服务时间的便民举措。

  □ 便民缴费方式

  一是网上缴费:车主只需登录最新开通的广东省公路规费“网上征稽所”(www.gdylf.com或者www.gdylf.org)就可以足不出户轻松缴费。

  二是

邮政热线:拨打广州市邮政局11185热线,委托邮局上门收款,代缴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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