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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汽车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 非授权经销商面临大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9: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刘放

  记者日前从有关渠道获悉,《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品牌经营”确认的相关条款将于本月3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该新政中规定所有汽车将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还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严格执行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

    非授权经销商面临大限

  据悉,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原有的汽车经销商需要按照"新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请转为汽车供应商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原先没有取得授权的经销商则只能或出局或挂靠或重新向厂家申请授权。  

    新政实施日期已一拖再拖

  新政明确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申请人的资质条件是,必须符合汽车供应商的网络规划并已获得其品牌汽车销售授权,外商投资设立汽车品牌经销商除符合上述资质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这一“门槛”不低,事实上意味着那些没有取得厂家授权的二级、三级经销商和多数没有实力的经销商将面临出局,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部分经销商的数量在所有经销商总数的一半以上。

  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品牌经营”确认的相关条款实施日期曾被定为2006年12月1日,但因为事关全国数万家汽车经销商的生存问题,所以最终的实施日期一再推迟。日前记者从有关经销商处获悉,其最后期限最终延至2006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今年年底就是非授权汽车经销企业的”生死大限”。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说,目前绝大部分乘用车经销企业已经完成了备案工作,品牌专卖店及4S店已经成为汽车销售渠道的主体。

  在品牌专卖店及4S店将成汽车销售的唯一渠道的背景下,摆在汽车经销商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退市”,要么成为一级经销商下属的二级经销商。因此,从今年上半年开始,数万非授权经销商就不得不在市场内苦苦寻找“挂靠”对象,进入12月以来更是进入了高潮。

  品牌授权经销商发展网点

  据有关业内人士透露,趁着非授权经销商面临“生死大限”,目前各品牌授权经销商都在大力发展下属网点。不同厂商的做法则各不相同,有的厂商是直接帮助二级经销商到商务部备案,这样二级经销商就有了开票资格,有些二级经销商则只能到一级处拿车,开票是以一级代理商的名义。

  经销商将难以擅自降价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还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严格执行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并在经营场所明示所经营品牌汽车的价格和各项价格之外的代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汽车供应商的检查和监督,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经销商的权力。

  商务部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这一新政表示说,整个新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因为目前汽车销售中间环节太多,很多不必要的销售成本最终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刘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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