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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今天起你可以与外商合办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1:00 重庆晚报

  市工商局出台26条新规个人可当中外合资企业股东

   如果你在境外的亲朋好友有意来重庆投资,且邀你合伙,而你又愿意加入,现在可以梦想成真了。昨日,市工商局对外公布了鼓励外商来渝投资的26条新规,涉及放宽外商投资准入、简化登记手续、增强服务效能等三个方面,其中之一就是允许自然人作为中方投资者,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个人可当合资企业股东

  按现行规定,中国自然人不能作为投资主体,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然而,实践证明,境外投资者十分注重合作伙伴的选择。相当部分投资者希望找信得过的个人当合资伙伴。

  市工商局这次出台的新规规定,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登记前,自然人只要缴付不低于认缴出资额的20%,即可成为中方投资者。据分析,重庆自然人要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东,寻求合作伙伴的方向应主要放在东南亚地区。

  外国人可设多家一人公司

  扩大外国投资者的范围是工商部门此番新规的又一亮点。新规不但允许外国社团、财团等组织来渝投资,还取消了外国自然人来华开办一人公司的数量限制,在渝投资可设立多家一人公司。因为社团、财团组织往往拥有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优势,而取消数量限制可以鼓励更多外国自然人来渝投资。

  按现行规定,外商投资者应是企业、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外国的社团组织和财团组织不属于商事主体,不能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外资企业可上网年检

  市工商局这次出台的鼓励外商投资新规还明确表示,建立提示、警示制度,避免企业处于违法状态,摒弃“处罚为先”的观念。同时,新规还将在外商投资企业全面推进网上登记和年检,扩大远程登记覆盖领域,减少企业登记成本。

  记者陈斌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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