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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财产受损有望退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13: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熊焱)未来本市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整体收入,而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税务部门也将退还税款。这是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昨天在北京市地税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王纪平表示,目前我国个税采用分类征收方法,只要各项收入达到起征点就要交税,而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方法,除规定起征点之外,还考虑纳税者的家庭整体收入,这也是我国未来个税改革的方向。“比如一家四口,儿子拿工资,老两口没有收入,一个孙子在上大学,即使儿子月工资超过1600元,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但这一家日子过得还是挺紧的。像这种情况,未来可以考虑不征。”

  王纪平认为,这“比从1600元起征点一刀切更体现纵向的能力公平。”目前实行的个税自行申报制度就是在为将来综合征收做准备。他表示,摸清纳税人群体收入情况,是税制改革、考虑家庭整体收入征税的基础。

  向个人财产遭受损失的纳税人退税也是个税改革目标之一。他举例称:“比如有一个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报税之后突遇火灾,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报税时的财产情况已经改变,将来退税制度健全了,只要纳税人能够提供财产受损证明,税务部门将退还纳税人已交的税款。”

  不过个税法何时调整尚没有时间表。北京地税个税处处长刘安乐昨天表示,税收制度改革有待国税总局调查研究,新政策何时出台现在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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