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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23部门跨领域联动反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11:31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朱桂芳)为有效防范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广东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我省正式建立了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并于昨天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全省23个部门落实职责,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副省长宋海参加会议,对下阶段我省的反洗钱工作进行部署。

  我省反洗钱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成员单位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服务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纪委监察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对外贸易合作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文化厅、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等23个单位。

  据央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介绍,近年来,我省各部门通力合作,在反洗钱法制建设、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反洗钱情报会商、反洗钱案件联合侦破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评价。目前,我省已形成了以金融系统情报为核心,双边或多边的反洗钱合作协调工作机制。昨天,各成员单位就下阶段如何进一步加强协调,搞好广东省反洗钱工作交换了意见。

  宋海在讲话中指出,洗钱犯罪具有跨行业、跨部门、高智商的特点,因此反洗钱工作要求多部门、跨领域的协调合作。通过众多部门构造多层次的、全面的反洗钱组织和运作体系。希望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搞好协调,积极贯彻落实反洗钱各项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反洗钱工作联动机制,深化反洗钱工作的跨境合作;加大有关案件的核查力度,推动我省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

  央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称记录绝不会外泄

  大额交易记录不会影响市民

  本报讯 (记者/朱桂芳)明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将正式实施,《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也将从明年3月1日起施行。《反洗钱法》有何规定?对普通居民的正常金融活动是否造成影响?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以及我省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反洗钱针对的是违法犯罪行为,金融机构在严格记录“大额交易”、甄别资金来往信息时绝不会给普通市民的金融活动以及企业正常的经贸往来造成影响。

  根据《反洗钱法》规定,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以上这些交易过程的信息,经过商业银行甄别,可能将留下记录,同时上报至反洗钱主管部门。

  “当然,不是所有的大额交易都永远留下记录,这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情报和银行本身掌握的信息,经过进一步筛选、甄别后才会留下”。接受采访的金融界人士对记者称,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记录”不会对市民产生任何影响。如果经银行甄别,这笔大额交易疑是非法交易,那么这条记录会静静地呆在数据库里,但也绝不会外泄。如果存在涉嫌“洗钱”犯罪,银行账户甚至有可能被冻结,最长可以冻结48个小时。

  据马经介绍,金融机构是反洗钱的“第一道防线”。人行广州分行已对全省200多个金融机构开展检查,曾经冻结账户资金6000多亿元,有力打击了犯罪活动。特别是我省的“断流1号”,捣毁了全国最大地下钱庄,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随着《反洗钱法》的施行,反洗钱主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是金融机构反洗钱核心制度,起着反洗钱“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而作为反洗钱牵头单位,人行广州分行将继续增进多边、跨境联系,特别是与港澳等海外建立互动、互联制度,加强沟通,为维护广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金融安全而努力。

  点评

  反洗钱离我们并不遥远

  对普通百姓来说,“洗钱”和“反洗钱”这两个词好像天生是和黑社会联系在一起的,离老百姓的生活非常遥远。其实不然,很多洗钱活动都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为配合《反洗钱法》实施,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汇款等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现在举凡置房、买车、开店等交易,很容易就会有几十万元的资金往来。如此民众的普通生活就和反洗钱挂起了钩。在我国,人们偏好使用现金,几乎所有行业都可以成为洗钱的渠道。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市民最好多用银行卡,少用现金。这样不仅有利于保证资金安全,而且便于保存交易记录,有利于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另外,20万元以上的交易就有可能被记录在案,此举会不会泄露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尽管《反洗钱法》明确规定: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金融机构,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万一泄露了如何处罚,储户是否可以像国外那样提起诉讼,整个过程由谁来监控?我国历来更多强调“公法”权力,那么储户的私权如何得到保护和救济,这或许是储户今后不得不面对并且必须考虑的问题。

  再者,生活中洗钱的陷阱到处都是,比如帮人提取大额现金,就有可能卷入洗钱案中;身份证丢失和借出,都有可能被用来开账户从事犯罪活动;而个人的信用卡如果被人使用,从事贵重金属、豪华奢侈品的交易也有可能涉嫌“洗钱”。根据即将实施的《反洗钱法》,被犯罪分子利用洗“黑金”,也可能被量刑。

  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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