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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原油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出台 垄断局面被打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02:59 信息时报

  但一些民企或因门槛过高而退出市场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昨日,外界非常关注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终于出台,该政策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对即将全面开放的成品油市场作铺垫。根据两个《办法》,中石油、中石化垄断局面被打破,外资和民营企业将可参与竞争,但是有业界表示,由于对经营门槛要求过高,会导致一些民企不得不退出市场。

  大集团垄断地位被打破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2006年12月11日我国将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在这个关键时刻,将原油、成品油市场的管理办法出台,令业界非常关注。据悉,12月11日前,我国原油资源由国家统一配置,成品油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记者在两个《办法》中发现,两个《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据了解,目前壳牌、BP、美孚等企业都已进入中国经营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零售和润滑油销售,但由于批发渠道被中石化、中石油垄断,很多时候都不得不采取合资的方式开展经营,而在原油方面,外资公司几乎没有经营的先例,此次开禁,为外资争夺中国原油、成品油市场提供了机遇。

  在中国最活跃的民营企业从事原油成品油经营,今后也只唯条件不唯身份,据悉,截至2006年11月底,我国社会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民营企业只要抓住机遇,合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就会进一步获得发展的机会,成为我国石油石化行业一支活跃的力量。

  门槛过高民企或退出

  在《两个》办法中,记者发现,对于原油经营以及成品油经营门槛都较高,在原油批发方面,注册资金必须超过1亿元,具有长期、稳定的原油供应渠道,包括有开采企业或者有年进口量在5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或有相应规模的原油供应协议,拥有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原油油库。而原油仓储企业要拥有库容不低于50万立方米的原油油库,具备接卸原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在成品油批发方面,要求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包括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以及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仓储方面,要求也一样严格。

  有广州石油批发企业表示,因为石油尤其是原油方面,民营企业刚刚起步,根本没有相应的炼油厂或者进出口企业,这么高的门槛,民营企业只能还是依靠中石化中石油的合作,否则,短期内无法运作。而在成品油方面,现有的一些经营企业也根本达不到这个标准,如果资金实力不够强,将来不得不退出市场。

  而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昨日也表示,成品油方面,给原有成品油经营企业预留了整改期,批发和仓储企业可以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整改,零售企业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后,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届时仍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将会逐步退出成品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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