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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若石遭遇上百“李鬼”学技术是否等于买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 11:05 国际商报

  近年来随着足疗热的兴起,一种名为“若石足道健康法”的足疗按摩技术在各大足疗保健馆日益普及,不少足疗馆纷纷借机打出“若石足道”的招牌以吸引顾客。日前该技术的创始者———若石集团宣布,未经许可擅自利用“若石”名义的行为将被视为侵权,行业内各侵权企业必须立即终止侵权行为。该集团还表示正在准备将首批被调查的数百家侵权企业诉上法庭。

  记者从中国中医足疗保健按摩协会了解到,“若石足道健康法”作为国内首套系统、全面的足道保健按摩法,创始于1995年,并于1998年开始正式面向社会授课推广。近年来随着足疗市场的兴起,“若石足道健康法”由于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口碑效应,广受市场好评,逐渐成为行业内的主流推拿技术。为吸引客源,不少足疗企业纷纷标出“若石足道”的招牌,以该技术作为吸引顾客的卖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行业内以“若石足道健康法”为名,打着若石的招牌来吸引顾客的企业多达几十家,甚至上百家。

  若石集团负责人张曦文对于这种蔓延至全行业的侵权行为表示了气愤和忧虑:“我们调查发现,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并不具有应有的足疗技术水平,根本达不到应有的推拿效果。这些盗名者直接威胁了若石的品牌形象。追究

商标侵权事小,维护品牌形象事大。”

  然而,被指侵权的部分企业却认为若石的要求毫无道理。某足疗企业的吴先生表示:我们的技术人员毕业于若石学校,拿的是若石的证书,使用的是纯正的若石手法,难道公示我们的服务内容也算侵权吗?也有部分企业称:培训员工去考若石证书的目的就是希望提高服务水平,并获得品牌效应,给员工的服务“镀镀金”,假如学了技术又不让用于宣传,企业的“门面”岂非白

装修了?

  对此,张曦文指出:若石足道健康法虽然是品牌的重要标志,但仅是若石品牌的一环。除了健康法之外,完善的硬件设施、专业的保健咨询能力、规范的服务执行标准和配套的医学健康咨询等等都是构成若石品牌的必要环节。单凭“若石健康法”一项技术名称便自称是“若石足道”,不仅侵犯了商标权,更容易误导消费者对若石品牌的整体印象。张曦文表示:“我们并不反对企业公示自己所使用的技术名称,但绝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地盗用我们的注册商标和品牌形象。这也是为了保护所有若石连锁特许加盟店的共同声誉。”

  据若石集团律师介绍,11月22日,一份包括18家侵权企业名单在内的起诉书已由公司法务部律师蒋文涛正式递请各侵权企业所在地法院处理,北京地区已经递交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诉讼请求方面若石集团表示,目前只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终止各企业侵权行为,暂不追究任何经济赔偿。但如果侵权企业拒不执行,将视情节轻重另行诉讼。

  金信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韶松表示,从

知识产权上来说,技术名称不同于企业商标,企业公示自己所使用的技术名称并不构成侵权。但如果企业从企业命名、商标使用领域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则侵犯了商标权,属于必须终止的行为。

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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