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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浦东离岸金融试点悬搁 缘自外汇政策上难以松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 11:16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刘兆琼 上海报道

  据悉,上海自从2004年就开始谋求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努力,而由于在外汇政策上不松动,面临着搁置的状况。

  现实中,一直以来借浦东金融改革推行离岸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业务也不理想。

  离岸业务扩张受阻

  一年多时间,招商银行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并不理想。

  2005年上半年,招行在上海大力推行离岸业务。当时的招行离岸业务部总经理林大水表示,招行今后的离岸金融将主要服务于想要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而希望借浦东金融改革以及外汇监管上的优势。

  当时招行主推的是“全球授信”服务,也就是说对一家希望海外投资的中资企业,可以将境外投资公司的授信统一归口到总公司,由招行统一授信,实现在岸与离岸的联动。

  “但是这项业务却有几项限制,首先必须是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二是总公司有投注差(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将会形成或有外债,受到外管等方面的限制。”知情人士说。

  加之,市场的需求并不如想像中的广阔,招行的拓展并没有如愿。监管层人士透露,自从招行推出这一业务以来,并没有什么中资企业客户,业务量大约只有几千万。

  事实上,处了招行之外,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也不理想。

  “一来是由于对上海本来的预期过高,以为上海会逐渐开放离岸金融这一块,也就是在外汇监管方面会有所放松,甚至是达到资本项下一定数量的可兑换,但是上海的步伐没有想像的那么快;另一方面,也是面临外资银行的竞争。”上海金融界一位高层表示。

  据悉,外资银行对于中资企业走出去的业务模式可提供多种新形式的服务,比如利用其全球网络,为客户提供保理业务;现金管理业务;为资产保值升值而提供的

汇率避险等。

  离岸中心设想悬搁

  事实上,上海一直在努力建立离岸金融中心。

  2004年初,上海外管局作为试点,审批企业境外投资额的权限由原来的100万美元上升到300万美元,即境外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内的上海企业可直接报批上海外管局,而超出此份额必须上报外管总局。

  去年10月,浦东综合改革试点提出了9项措施,其中,允许中外资跨国公司以外国投资者已分配未汇出的人民币利润与外国投资者按投资比例享有的人民币未分配利润购汇从事境外放款;放宽中资跨国公司进行外汇资金境外放款的资格条件限制;支持中资企业贯彻“走出去”等试点成为焦点。

  彼时,

商业银行和外资企业纷纷猜测,浦东将成为离岸金融创新的试点,而浦东的模式甚至有可能进一步推广到整个上海。

  但是,由于监管层2004年年中就开始全面收紧外汇审批,并使用了诸如“投注差”、“总额管理”等模式对结售汇进行严格限制,所以“上海在这方面无特别之处,甚至比其他地方更加严格”。外管局一位人士称。

  加之,今年以来,天津已经明确了包括外汇改革试点的多项措施。监管层人士表示,天津外汇方面的政策是不可复制的。热络一时的浦东综合改革试点安静下来,商业银行的离岸金融业务也因此而变得十分尴尬。

  “其实,自从去年浦东推了9条措施之后,我们在业务层面感觉变化并不大。因为在岸和离岸业务本身就是完全隔离的,而企业需要这两个账户之间的联动,但是政策规定不能资金自由汇兑。”一家商业银行业务部门人士称。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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