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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孟尝卸任后东窗事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 10: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毕征)被控受贿近24万元的广州珠江实业集团(以下简称珠实)前董事长周孟尝昨日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时交代:其儿子留学、老婆出国,甚至毕业已40年的中学老同学海南结伴游都有人“甘愿”为其埋单。

  昨日上午9时许,于今年4月29日被取保候审的周孟尝迎来了对他的审判。被告席上的周孟尝,头发已是花白,表现尚属平静。

  据检察机关指控,周孟尝在担任广州珠实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并兼任珠江实业在海南子公司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负责集团全面工作及下属公司的管理之便,于2003年3月收受了下属建筑公司企业负责人黄某赠送的1万美元;在2002年9月至2005年1月,周先后6次收受珠实集团的三亚珠江花园酒店总经理邓剑华(已另案处理)赠送的人民币7.6万元;2003年春节前,周孟尝又收受了某建筑公司老总周某的5万元人民币;在2002年8月、9月间至2003年国庆节前,周曾先后3次收受其下属公司负责人许某赠送的港币5000元、人民币7000元;在2001年6月至2005年3月曾两次收受其下属惠州珠实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韩某赠送的人民币1.1万元。全部受贿款,共折合人民币约24万元。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周孟尝表示有些“无辜”。他说,对于指控的收钱的事实,基本无异议,但是,邓某给他的7.6万元中的3万元是他去印尼、日本的“出国补贴”,黄某给他的1万美元是给他儿子出国读书的学费,不是给他的,周一再强调自己收钱后没有给黄某办事,收钱纯粹是朋友间的往来。在谈及在澳门收受的港币5000元时,他说,当时许某给他钱,但是他又买了燕窝、鲍鱼等值回赠了许某,这根本不叫受贿。

  在随后质证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包括行贿人口供等多项证据,证实周孟尝在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在去印尼、日本考察期间携带家属一同前往,所用费用全部由下属邓剑华负责支出;而他在2003年3月收受了某建筑公司负责人黄某赠送的1万美元后,不久就把一项700多万元的工程给了黄某极力推荐的海南“六建”。

  公诉人指出,周孟尝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已经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却在法庭上翻供。周的律师认为,周收受的钱中,一部分为出国考察补贴,一部分是招待老同学的费用,还有一部分他已经以等值的物品还礼,还有就是朋友之间的馈赠,所以说根本不是受贿,周某没有利用职务的便利为其提供好处。律师还认为,周自首向检察机关主动说明情况,并且主动退回了1万美元和6万元人民币的赃款,应从轻处理;而且周孟尝作为国企的一名高管人员,为珠实集团的快速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他本身有严重的冠心病,希望法庭减轻处罚。周也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错误,鉴于自己的认罪态度良好,希望法庭从轻处罚。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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