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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将集中整顿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 18:1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 孙玉波)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将依法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集中清理整顿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在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27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将依法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一是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检查和监测,重点监测医疗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区域和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告医疗广告监测结果。依法从重查处未经审查和擅自更改审查内容及其他违反规定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加强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媒体,依法停止或限制其广告发布经营权;对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有关责任人,建议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三是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的协调、移送、查办机制。据悉,由11部委广告专项整治部际联席会议联合制定的“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将于近日开始实施。

  

卫生部医政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从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集中清理整顿医疗机构虚假违法
医疗广告
行为,监督覆盖率将达到100%。对未经审定出证、篡改出证内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据介绍,近年来,医疗广告快速增长,据统计,2005年全国医疗广告年经营额达76亿元,在商品类别广告经营额中居第六位。但是,医疗广告中虚假违法宣传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广告市场一大顽疾。2005年至2006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1.1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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