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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亿元炒股案曝光 原副校长为炒股执行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 17:56 《财经》杂志网络版

  高校已实现财务独立,利用其自有资金炒股应当是允许的,天津大学案主要因为没有集体决策和事后失察

  11月21日,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天津大学校长单平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其天津市人大常委职务亦自动撤销。

  11月27日出版的《财经》杂志报道,据中纪委的通报,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单平“违反规定,未认真组织论证,未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批准将校方1亿元资金用于炒股,造成损失3758.83万元。经中共中央批准,中纪委对单平作出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财经》记者从天津市人大获悉,受党纪政纪处分后的单平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与此案相关的原天津大学副校长杭建民,免职后已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50岁的杭建民曾担任校长助理兼财务处长,2004年成为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在天津大学涉足资本市场的九年里,他集校方资金的行政主管与投资运营人于一身,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今日乱象之源。

  中纪委通报称,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天津大学分三次与深圳时代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资金管理协议》,将1亿元资金交由该公司在股票二级市场进行运作。而天津大学与时代公司的合作,正是由杭建民具体操作的。天津大学内部人士称,时代公司的创始人系南开大学金融1988级一些校友,与杭建民私交甚笃。

  时代公司主要从事证券投资,曾为上海多家汽车公司代为投资国债。至2003年中,时代公司负责人携款外逃,至今下落不明。中纪委的通报显示,当年下半年,时代公司用于质押的股票被证券公司陆续强行平仓,款项被划走。随后天津大学曾向警方报案,中纪委、教育部亦相继介入调查。

  在天津大学内部人看来,导致单平“铤而走险”的原因既有过往之乱,更有现实之困:一是国家教育经费总体投入比较少;二是校际之间经费投入苦乐不均。

  据统计,中国的教育开支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是联合国规定标准的三分之一。尽管如此,2006年,11所高校的教育经费总计174.34亿元,而清华、北大占到三分之一。单平在2004年8月的中外校长论坛上曾表示,国外一些大学每年能筹集到数亿美元,“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要拼了命去找钱。”

  高校资金来源主要分三部分,即政府投入、学生缴费和高校自筹;前两项多为“专款专用”,受到明确的限制,第三项一般是通过校办企业或慈善募捐等方面筹得的自有资金。经查证,当时用于炒股的1亿元资金,正是天津大学的自有资金。由于国家政策在这一领域留有空白,挪此资金用于资本市场的投资并不属“违规”。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松奇告诉《财经》记者,高校已实现财务独立,利用其自有资金炒股应当是允许的,天津大学案主要因为没有集体决策和事后失察。在他看来,如此大额委托理财背后,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应作为一个关注的重点。

  11月15日,教育部召开紧急视频会议,提到:“全国各高等院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要认真吸取天大巨额资金损失案的教训,对校办单位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一次清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财经》记者从天津大学党委宣传部获悉,该校的自查早已展开,计划今年12月30日前上交报告。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其他部属高校自查的最迟截止期是2007年春节前。-

  (全文详见11月27日出版的2006年第24期《财经》杂志“天津大学亿元炒股案”)

  更多精彩内容请见《财经》杂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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