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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协定投资者互享国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2:22 第一财经日报

  综合新华社

  中印两国日前签署的一份协定称,两国政府将鼓励双方的相互投资,互为投资者提供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保障双方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印度总理辛格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印度商业和工业部长纳特21日在新德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

  胡锦涛昨日在孟买出席中印经贸投资合作峰会暨首席执行官论坛改善贸易投资环境时表示,中印两国政府应该着眼大局,加强磋商和对话,妥善处理经贸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消除贸易投资障碍,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共同创造有利于扩大两国经贸合作的环境。

  胡锦涛指出,中印在信息技术、

能源资源、基础设施、科技、农业领域各具优势,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我们双方应该积极拓展上述领域的合作,培育两国合作的增长点。中国政府将继续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到印度投资兴业,也欢迎更多印度公司赴华寻找商机。

  胡锦涛还表示,中印经济互补性强,经贸合作潜力巨大,具备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基本条件。中印建立自由贸易区,将把两国经贸关系提升到新水平,同时将对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推动作用。中印已经启动了区域贸易安排可行性联合研究,双方同意于2007年10月之前完成这项工作,希望这将为区域贸易安排谈判打好基础。

  21日下午,薄熙来与纳特举行了会谈。薄熙来表示,中印两国的相互投资已开始起步,中国的市场是开放的,印度对华投资进展顺利。中国企业在电信、电力、公路、机场建设等领域已具有成熟的技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希望以两国签署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为契机,为中国企业赴印投资提供公平竞争的有利环境。

  纳特表示,印度欢迎中国企业来印投资,不会为此设置障碍,印度商工部愿意为中国企业开展对印投资积极提供协调与帮助。(相关报道见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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