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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价收入比超出国际标准2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1:15 信息时报

  广州前三季房价收入比达12.7,专家称该标准不合国情

  2006年第三季度最新统计分析显示,京沪穗深4地房价,除上海回调外,其余3地均有不同程度增长。经过对“房价收入比”分析,今年4地的“房价收入比”均达到10倍以上,深圳名列第一,房价相当于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5.76倍,广州为12.67倍,超出国际公认的合理标准2倍,但广州地产专家认为此标准并不符合国情,而且,仅用一手商品房价格与收入对比并不客观。

  高出国际标准2倍

  据统计分析,2004年广州商品房均价3888元/平方米,以此标准,90平方米商品房总价为349920元,当年广州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884元,三口之家的年均收入为50652元,房价收入比为6.91。去年,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价收入比达到8.39。而今年前三季度,广州商品房均价6388元/平方米,90平方米商品房总价为574920元,前三季度广州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121元,三口之家的年均收入为45363元,房价收入比为12.76。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应该为3至6倍,世界银行专家的说法为4至6倍。也就是说京沪穗深四地的“房价收入比”均高于国际标准的2倍以上。

  反映贫富差距悬殊

  对于“房价收入比”超出国际标准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合富辉煌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认为,该标准不符合中国国情,这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房改房政策之后的货币补贴、公积金等项目并不包含在收入里,所以收入上的统计没有与国际接轨,另外,隐形收入、灰色收入也无法统计,而目前买房者以换房为主,从早期交几万块钱购买的房改房,出手后变成几十万,成为二次置业的资本,这一部分交易收入也没考虑到人均可支配收入里:其次,光用商品房总价与收入对比也不合理,目前市场交易中,二手交易占45%,而二手房价比一手低将近一倍,因此,不能光用一手房价与收入对比;第三,房屋兼有居住价值和投资价值,近2年房价的上涨反映了投资价值的上涨,目前房价中投资价值的含量是很高的,而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将挤去价格中的投资水分,让其回归居住价值,比如金沙洲的限价房在6500元/平方米,而区域内有些房价预计去到8000元/平方米,政府通过调控限制房价;第四,政府还将大量提供保障型住房,5年之内,60%的住宅房价是得到控制的,其中包括40%的限价房和20%的经济适用房,只有40%是完全放开房价的,通过调控,房价就会回到居住价值。

  而中原地产高级研究主任陈海丰则认为,这两年房价涨的很快,房子的需求也很大,有钱人可以买几套房子,中低收入阶层则买房困难。住房收入比反映了贫富差距悬殊。未来,加大中低端产品的供应,比如新社区、与郊区产品大量入市,会拉低房价,但是中心区房价不会有明显降幅。

  (时报记者 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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