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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 21:4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草案)》;严肃处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

  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对200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的汇报。今年9月份,审计署在对上海市进行专门审计的同时,组织力量对除西藏外的29个省、区、市本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延伸城市的三项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从29个省审计结果看,一些地方存在政策执行不严、管理不够规范、甚至侵占挪用等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会议指出,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侵占挪用的资金要限期归还,损失的资金要采取措施补足,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的汇报。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这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会议同意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省环保局等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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