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采纳审计建议 厦门市政府出台科技资金使用管理新规定(06-11-21)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15:13 审计署网站
厦门市政府为促进科技进步,促进科学技术创新,研发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扩散,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近二年从市科技局部门预算支出3.5亿多元,其中用于扶持资助科技项目经费2亿多元。这些资金用于哪些类型的项目,投入巨资产出哪些效益?厦门市审计局今年对科技专项资金开展效益审计调查,经对500多个项目审计抽查发现,这些资金的投入基本达到“造血功能”的作用,有力地带动社会和经济增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科技专项资金实行“切块管理”,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有些项目存在多头申请,重复补助的问题。二是主管部门存在重立项、轻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拨款形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有的项目未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按要求及时验收。四是扶持立项面较广,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难于集中有限财力扶持重点科技项目。五是无偿资助资金比例偏高,考评资助项目缺乏奖惩激励机制。 厦门市审计局针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形成审计调查报告向市政府反映情况并提出三项审计建议。一是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申报审批机制。对市科技局、发改委、经发局等部门分类管理的科技经费,由政府牵头成立协调小组,按行业统一规范安排科技资助资金,避免多头申请重复资助现象;二是健全科技资金资助体系,每年集中一些财力向高科技含量项目倾斜。对具有科技含量高的的新兴产业项目逐步推行国家资本金投入制度,使科技资金成为可再生资金;三是加强跟踪监督和考评体系,以实现科技资金的最佳效益。政府在加大科技资金投入的同时,从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直至验收,责成各主管部门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确保有限的科技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厦门市政府对效益审计反映的问题和建议高度重视,主管副市长当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由市科技局牵头并会同财政、经发等部门,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和建议,尽快对现行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近日,厦门市政府批转了市科技、财政、经发局三个部门《关于厦门市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六个方面修改、完善现行管理办法。一是明确项目单位申报、专家评审、主管部门筛选、部门联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程序,遵循绩效、集中、放大以及经济性、效率性、诚信性原则。二是把拥有核心技术、能迅速扩大产业规模、延长产业链和提高产业科技水平,产品和技术具有高成长性和前瞻性,拥有较大潜在市场、产品能填补国内外空白作为扶持重点。三是对项目单位的资助方式、内容及比例作了界定。四是明确财政、科技、经发等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及分工。五是对资助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程序、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进一步强化管理机制。六是加强监督与检查。要求项目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内要及时验收,同时必须提供项目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专项审计报告。对于参与评审、评估的专家以权谋私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咨询专家资格,记入科技诚信档案并在媒体上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该办法最后明确,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花育明、谢清海)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