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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调整养老金缴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11:26 天府早报

  成都缴费基数统一为省平均工资,丧葬抚恤费多增发一个月

  昨(20)日,成都市劳动保障局通报了修订后的《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新政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个人账户规模、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以及丧葬抚恤费的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缴费基数统一为省平均工资

  新政:修订后,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和计发待遇使用的“职工平均工资”由以前的统一使用上一年度成都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变为统一使用上一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15826元。

  解读: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张小江介绍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企业职工的月缴费基数在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按企业职工本人的工资确定。对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实行逐年过渡到位,2006年缴费基数按上一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确定。

  在个人帐户上,从今年1月1日起,职工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建立,全部由职工个人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形成。个体参保人员按其缴费基数的8%建立和计入个人帐户。其中,2005年1月31日以前按原规定建立的个人帐户与2006年1月1日以后按新规定建立的个人帐户合并计算。

  新老人群用两种办法分类计发

  新政: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缴费每满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划月数。

  解读:此次养老新政是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新人”是指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天,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项组成。“老人”是指《新办法》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中人过渡逐年按比例过渡计发

  新政:“中人”是指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新办法》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由于他们以前个人帐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整金(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

  解读:对《新办法》出台之前,成都市对今年新退休的参保人员先采用原计发办法进行了养老金计发,并按时进行了发放。《新办法》出台后,将按过渡期政策的规定,重新计算他们的养老金待遇。新办法计算的待遇高于原计发办法的,在老办法的基础上,差额部分按一定的比例加发。原计发办法计算的待遇高于新办法的,仍按原计发办法执行。

  丧葬抚恤待遇提高多增发一个月

  新政:在丧葬抚恤费的标准方面,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月数分别比原办法增加了一个月。

  解读:“今年以来死亡的退休人员,按原规定已进行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支付的,将按《新办法》规定标准进行补差。”张小江表示,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经审核后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早报记者侯林利何娇娇

  同步播报

  非城镇户籍分三档缴综合险

  明年起,成都将施行新的《成都市非城镇户籍综合保险补充规定》。昨(20)日,记者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新的综合保险政策增加了医疗个人帐户和女职工生育补贴两项待遇,并将缴费档次从以前的8档调整为3档,更加符合农民工实际,减小了享受待遇间的差别。

  “为缩小待遇之间的差距,此次政策专门将缴费档次调整为3个。”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张小江表示,调整后的三个缴费档次,分别为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据悉,老综保从2003年3月开始实施,截止目前,成都市综合保险参保人数33.5万人,已为34576人支付各项待遇9509万元。

  “其中,建筑施工企业按缴费基数的4%缴纳,全部由企业承担,主要是考虑了其高风险、高流动性等特点。”张小江介绍说,以前综合保险费是统一按缴费基数的20%征收,没有考虑建筑行业的特殊性,调整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在当期只享受工伤补偿和住院医疗费报销两项待遇,不建立个人帐户。

  据悉,新政还扩大了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保障范围,在不提高缴费比例的前提下,将综合保险从原来的3项增加至5项,包括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医疗个人账户和女职工生育补贴。 早报记者侯林利何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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